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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举报 | 打击违法 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
发布时间: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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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提升我县空气质量,从即日起实行全县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露天喷漆、切割、喷绘
(二)从事散煤经营加工、存放散煤、燃烧散煤
(三)燃烧柴禾、落叶、垃圾
(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露天动土石方
二、举报方式
举报热线:84608786、84608355(24小时)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不低于200元的奖励。在作出奖励决定后,由县大气办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联名举报的,奖金平均分配。举报人同时举报多项违法行为的,一经核实,对举报人累计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