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人民政府关于祁文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
祁文娟同志任司法局副局长;
史博文同志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新妹同志不再担任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元氏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