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扩大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根据冀财规〔2018〕21号,元财〔2019〕12号文件要求,对我县扩大补贴资金予以公示:
元氏县锦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6人,3992.92元;
元氏县锦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4人,3659.36元;
元氏县明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6人,5489.04元;
河北坤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人,1643.5元;
石家庄福缘护理院有限公司1人,1367.96元;
元氏县福缘养老服务有限公司1人,1367.96元;
河北德林机械有限公司2人,1071.63元;
河北汇康日用品有限公司1人,1331.43元;
河北智力门窗有限公司1人,1367.96元;
河北瑞雪谷物精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人,1331.43元;
元氏县正恒纺织品有限公司1人,1253.61元;
元氏北国贸易有限公司1人,1366.58元;
元氏县鑫汇化工有限公司1人,320.56元;
石家庄正浩纺织有限公司2人,1948.2元;
石家庄中吉化肥有限公司2人,1945.44元。(详见附件)。
公示期10月9日-10月12日,如发现有情况不符,可以向元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68108681。
元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