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我县分布式光伏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49号)、《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要求,做好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工作,指导分布式光伏有序合理开发,经电网公司按照《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DL/T 2041-2025)计算,形成了我县2026年第三季度本县域及220千伏公用主变可开放容量数据。现将2026年第三季度本县域及220千伏公用主变可开放容量进行公示。
元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