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气象局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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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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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元氏县气象局 |
办理地点 |
元氏县气象局 |
电话 |
84632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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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法律及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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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规章) 及条款 |
《通用航空管理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371号,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施放气球活动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79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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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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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具体内容 |
1、单位有法定资质有法定资格; 2、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5天、施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3天提出申请; 3、提供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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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申请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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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具体内容 |
1、《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一份;2、《施放气球资质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在施放气球的球体或者附属物上必须设置识别标志;4、当地气象台出据的施放期间天气情况证明;5、施放气球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等有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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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
分类 |
环节名称 |
承办主体 |
审查内容 |
审批结果 |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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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环节 |
受理 |
李雪格 |
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
经审查材料齐备、真实同意受理。或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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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侯云红 |
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施放环境、施放期间的气象条件等条件进行审查 |
作出审核意见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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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张国斌 |
对审批依据进行把关 |
作出审批意见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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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李雪格 |
审批意见 |
根据审批意见,出具《准予施放气球行政许可决定书》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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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 环节 有● 无○ |
现场勘验 |
气象台 |
施放现场勘验 |
作出施放现场勘查意见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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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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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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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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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
法定时限 |
2 |
承诺时限 |
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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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有○无●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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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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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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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证件 |
名称 |
无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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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情况 有○无● |
前置审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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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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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前置审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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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审批 过程行业 协会中介 机构情况 有●无○ |
行业协会、中介机构 和其他组织 |
事业单位:县气象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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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的法律依据 |
中国气象局第9号令第十七条第四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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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石家庄市气象局 |
监督电话 |
83607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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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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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元氏县气象局 |
办理地点 |
元氏县气象局 |
电话 |
84632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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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法律及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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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规章) 及条款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378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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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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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具体内容 |
1、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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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申请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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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具体内容 |
1、行政许可申请书一份;2、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元氏县新建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核申报表》2份;4、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复印件 以上材料齐全,待元氏县气象局委托具备能力的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做出准确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后,经审查符合要求,做出许可决定,核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申请人可持审批窗口出具的“委托书”到委托机构进行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技术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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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
分类 |
环节名称 |
承办主体 |
审查内容 |
审批结果 |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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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环节 |
受理 |
李雪格 |
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备性、合法性 |
经审查材料齐备、真实,同意受理。或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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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侯云红 |
1、申请资料的合法性;2、防雷装置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
作出审核意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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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张国斌 |
对审批依据进行把关 |
作出审批意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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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李雪格 |
审批意见 |
根据审批意见出具决定书。符合要求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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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 环节 有○ 无● |
现场勘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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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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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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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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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
法定时限 |
20 |
承诺时限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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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有○无●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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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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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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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证件 |
名称 |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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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情况 有○无● |
前置审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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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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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前置审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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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石家庄市气象局 |
监督电话 |
83607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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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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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元氏县气象局 |
办理地点 |
元氏县气象局 |
电话 |
84632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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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法律及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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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规章) 及条款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378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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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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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具体内容 |
1、防雷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2、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3、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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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申请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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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具体内容 |
1、行政许可申请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元氏县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报表》2份;4、《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以上材料齐全,待元氏县气象局委托具备能力的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合格《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后,经审查符合要求,做出许可决定,核发《防雷装置验收核准意见书》 申请人可持审批窗口出具的“委托书”到委托机构进行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跟踪和验收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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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
分类 |
环节名称 |
承办主体 |
审查内容 |
审批结果 |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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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环节 |
受理 |
李雪格 |
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
经审查材料齐备、真实同意受理。或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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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侯云红 |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进一步核实,对承办人的审查进行把关 |
作出审核意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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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张国斌 |
对审批依据进行把关 |
作出审批意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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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李雪格 |
审批意见 |
根据审批意见出具决定书。符合要求的出具《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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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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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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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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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
法定时限 |
20 |
承诺时限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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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有○无●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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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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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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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证件 |
名称 |
《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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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情况 有○无● |
前置审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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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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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前置审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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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石家庄市气象局 |
监督电话 |
83607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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