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工作方面,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动态调整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860元/人和640元/人,特困供养标准同步上调至1130元/人和840元/人。完善优化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办法,完善精准识别机制,建立动态核查制度。通过标准调整,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养老服务体系方面,建设一所三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元氏县敬老院),县敬老院主要以收住特困供养人员为主,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截至目前,共入住66名特困人员,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建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引进远程监测和服务的智能康养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的健康生命体征、行为安全和环境安全的监测。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县87名养老护理员,64名养老护理员取得养老护理员技能登记证书,占比73%。
儿童福利服务方面,将元氏县福利院转型为元氏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将留守儿童数据全部录入。建立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制度,我县15个乡镇均设立儿童督导员,208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居委会均设立儿童主任,建立儿童主任定期走访重点儿童制度。
残疾人福利方面,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稳步提高补贴标准,实现动态管理,我县目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2581人,每人每月110元标准发放;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5812人,按照低保对象1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30元,其他1-2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所有补贴于每月25日前发放完毕。
慈善公益事业方面,加速推进我县慈善事业发展,完成1个慈善工作总站、1个慈善工作分站和4支社区基金的建设。积极落实“阳光慈善”工程相关要求,重点开展对县慈善会的培训,普及慈善法以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等与慈善信息公开有关的政策法规,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和阐释。
社会事务方面,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建设,乡镇中心型公益性骨灰堂已完成12个,为实现节地生态安葬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实施惠民殡葬“四免一补”政策(免除本县户籍居民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骨灰盒费用,并补贴300元),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突出殡葬服务公益属性。行业监管与移风易俗持续深化,联合多部门监管,严厉打击天价收费、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