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2024〕2号),下达我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85万元。鉴于元氏县主体麦田播期偏早、群体较大,后期有倒伏风险。同时受降雪影响,主体麦田墒情充足,不宜镇压控旺。经元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元氏县人民政府同意,采取化学调控,增加植株抗逆性、防倒伏,达到提高作物产量的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粮食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紧盯关键环节,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指导服务,形成工作合力。以促进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充分发挥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效益,千方百计落实小麦田间管理措施,减轻灾害损失,为夏粮丰收奠定基础。
二、支持方向和关键环节
本次下达85万元农业防灾救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槐阳镇、南因镇、马村镇、北褚镇、赵同乡、苏阳乡等17.6万亩麦田调控转壮的药剂补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属地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和行政推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安排部署小麦田间管理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夏粮丰产丰收。
(二)加强技术指导。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强化病虫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技术培训,科学指导防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资金管理。主管科室与财政部门沟通,按照特事特办、不误农时、及时防控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简化程序,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资金支付情况要及时填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项目监管系统。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
(四)强化督导检查。在项目实施关键环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效果。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4日
元氏县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 领导小组
组 长:张海峰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古会江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明肖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胡成书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成 员:刘 柳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
耿增强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股
丁红杰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农经股
师海坤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
王国栋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茹雅伦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
耿丽艳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