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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来源:元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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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编制了《元氏县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研究部署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公开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专栏、LED大屏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各类政务信息。依托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示了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开规定、公开申请等栏目,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责、领导分工、内设股室、规范性文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财务管理、业务信息等内容,涵盖办理指南、多证合一服务、在线投诉、执法公示等业务服务,方便个人查阅信息和业务咨询办理。

1.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府网站公示情况。按照上级要求,我局牵头协调39个县直部门,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先后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公示了《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核心要素实施清单》《“证照联办”服务套餐办事指南》《行政许可事项核心要素实施清单》《行政审批分级权限事项清单》《涉企经营前置后置行政许可目录》《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

2.审批结果及时公开。审批事项的流程实现全程可查。办事进度与办理结果均在县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及其他规定的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府投资类项目由45个工作日压缩至39个,社会投资核准类由38个工作日压缩至33个、社会投资备案类由35个工作日压缩至31个。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政务服务网申报实现20个工作日办结推进信用平台建设,通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信用数据的归集共享。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和其他公共信用信息进行归集上报。我县在市级信用信息平台数据总量31.99万条,双公示及其他行政类数据16.5万条。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以来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网上咨询与电话咨询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元氏县行政审批局12345热线投诉反馈方案》“统一承接、分级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接、办理热线工单,实行“分类处置、按责转办、首派负责、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的运行机制,做到“有问必应、接诉即办”。全年我局“12345”工单共收到26件,办结率达100%,综合满意率达到100%。

(四)新闻媒体报道情况

今年以来,河北新闻网、石家庄日报、元氏发布等各级媒体宣传特色做法共13。其中,石家庄日报7月2日版以简化流程增效能·优化服务促发展为题对我局便民利企经验做法进行了报道。石家庄日报客户端9月28日以“精准施治疑难杂症、以人为本服务发展”为题对我局设立“办不成事”咨询窗口进行了报道。河北新闻网9月24日对我局对标市局问计问策情况进行了宣传。河北新闻网10月25日冯利程到元氏调研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工作进行了报道。河北新闻网11月5日对我局开展“转变思想观念·我为审批服务献计策”大讨论活动进行了报道。

(五)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方面工作情况

为方便群众办事,提升服务效果,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元氏县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功能。公众号更新了机构简介、服务电话、政协之窗等功能,包含业务热线、信息公示、办事指南等多项便民功能,电脑端、移动端与实体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咨询、预约、办理等功能在移动端均可实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2

减53

78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增20

3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政务新媒体的运用上还不成熟,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有待进一步优化等。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