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元氏县人民政府! 今天是  
 
元氏县南佐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员着装风纪制度.docx
发布时间:2020-12-20
【字体: 】    打印
元氏县南佐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员着装风纪制度
 
为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员着装管理,保证执法队伍着装的统一、严肃、规范,促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公务时必须着装,并做到仪表整洁、端庄,风纪严肃。
二、执法制式服装不得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服装不得混穿。
三、着装时应穿黑色皮鞋、系黑色腰带。
四、帽徽、肩章、臂章、胸牌、领带应按规定佩戴齐全,臂章破损时及时更换。佩戴位置要准确、端正。胸牌要固定编号,不得借用、交换。
五、着夏装时,短袖衬衫下摆放于裤外;着春、秋、冬装时,长袖衬衫下摆系于裤内,佩戴统一制式领带,纽扣必须扣好,不得敞胸。
六、举止文明,不搭肩、挽臂,不袖手、背手,不将手插入衣袋内。
七、不得穿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娱乐,不得在公共场所嬉笑打闹。
八、严禁将制服转让他人使用,严禁变卖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