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人民政府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元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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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编制了《元氏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成立专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更好地助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专栏、LED大屏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各类政务信息,并做好动态管理与更新。同时,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31号)要求,在我局二楼大厅打造了政务公开专区,有效服务市场主体方便快捷获取相关信息,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1.政务公开专区情况。我局规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打造了集政策咨询、政府信息查询、政务公开申请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政务公开专区设置了咨询引导区、多媒体展示区、办事服务区、资料查阅区、等候休息区5个功能区,配备了查询机、电脑、打印机、展示架等设施设备,放置了办事指南、高频事项申请材料样本等,同时问询台安排了政务公开服务专员,为办事群众提供政务公开引导、咨询、申请、政策宣传、意见收集等服务。
2.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府网站公示情况。2022年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公示了4项内容,包括《元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关于继续推行准入准营“证照联办”工作分工方案》《试点行业“证照联办”准入准营定制办事清单》和《元氏县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元氏县实施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和《元氏县行政备案事项目录》。
3.审批结果及时公开。审批事项的流程实现全流程可查。办事进度与办理结果均在县政府网站、省政务服务网站及其他规定的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信用平台建设,通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信用数据的归集共享。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和其他公共信用信息进行归集上报,我县在市级信用信息平台数据总量538.14万条,双公示及其他行政类数据18.42万条。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按照“盲抽”“盲评”模式评审,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程电子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以来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网上咨询与电话咨询办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元氏县行政审批局12345热线投诉反馈方案》“统一承接、分级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接、办理热线工单,实行“分类处置、按责转办、首派负责、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的运行机制,做到“有问必应、接诉即办”。2022年我局共收到“12345”工单21件,办结率达100%,综合满意率达100%。
(四)新闻媒体报道情况
今年以来,在人民日报、河北新闻网、石家庄日报、元氏发布等各级媒体宣传特色做法共86条。其中,1月8日新华社和1月15日人民日报分别以河北元氏:“办不成事”窗口确保服务群众无“遗漏”和石家庄元氏:“小”窗口“大”服务为题对我局全市首创“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进行了报道;8月29日人民日报以“石家庄元氏:勘验先行让审批有温度更有速度”为题对我局便民利企经验做法进行了报道;11月18日央视频发布了“石家庄元氏:着力推进诚信兴商”,宣传了我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了浓厚的诚信氛围。
(五)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方面工作情况
为方便群众办事,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元氏县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功能。公众号发布明确了咨询服务电话及咨询时间,更新简化了相关功能板块。2022年累计发布了55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政策解读方式比较单一,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等。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力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