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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水利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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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元氏县水利局

本级

政府部门

污水处理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污水处理费

元氏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元氏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元政函〔201026号),居民0.8/立方米;非居民1.0/立方米。

元氏县人民政府制定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2、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冀财税〔201695号);3、元氏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元氏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元政函〔201026号);4、元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年第3号)。

 

2

元氏县水利局

国家税务总局元氏县税务局

政府部门

水土保持补偿

行政事业性收费

水土保持补偿

1、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1.4/

2、开采矿产资源,建设期间:1.4/平米;开采期:露天矿0.7/立方米,地下矿0.3/立方米。

3、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按0.3/立方米。4、排放废弃土、石、渣的0.3/立方米。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水利厅

1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税〔20205号);2、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