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供销合作社关于遴选2026年元氏县中央财政支持供销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按照《元氏县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公开、规范、择优遴选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6年中央财政下达元氏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资金225万元,根据方案安排,在宋曹镇选择合适区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完成绩效任务面积不低于2.5万亩。
二、补助环节
玉米收获、小麦播前旋耕、小麦播种。
三、报名条件
(一)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没有注册登记,或者虽已办理登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等服务组织不在范围内。
(二)为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基层社(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包括在内),在股权比例上,供销合作社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四)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6日。
2.地点:元氏县供销合作社(元氏县槐阳大街107号)。
3.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省社入库证明③其他辅证材料
(二)遴选:元氏县供销合作社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名的服务组织提供的资质材料、辅助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等因素进行审核,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联系人:唐甜甜电话:0311--84623163
元氏县供销合作社
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