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人民政府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遴选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补助实施主体的
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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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元氏县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补助项目工作方案要求,拟对设施农业领域的农业经营主体在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从银行获得的贷款进行年息2%的贴息补助,要求: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生产资料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设备建设更新等。
申报贴息的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从事现代设施农业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资料:
1.贷款贴息资金申报表(见附件);
2.反映申报主体贷款及付息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贷款合同复印件;
②贷款合同对应的放款凭证(银行盖章确认);
③归还同笔贷款的利息支付凭证(银行盖章确认);
④贷款资金使用用途相关凭证材料(或情况说明)。
3.申报主体身份认证材料。包括:
①农业经营主体法人申报贴息资金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个体生产经营者(含农户)申报贴息资金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时间:2026年5月28日之前上报,逾期不候。
请广大设施农业经营主体按时按要求上报。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2日—5月18日
联系人:李娟英     
    联系电话:8460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