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2026年
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和示范主体遴选通知
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和示范主体遴选通知
为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6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石农【2026】)8号)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场所3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3个,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场所
1、数量及类别:1个小麦种植示范场所、2个玉米种植示范场所。
2、申报条件:
(1)县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
(2)土地权属清晰,自有产权或流转合同有效期≥5年,集中连片流转耕地面积不少于300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具备示范推广条件。
(3)具备较高的科技含量,配备有节水灌溉系统、信息化设备等,管理比较规范,近3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
(4)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工作,年度能够承担技术示范任务≥3项,并能够配合农技人员完成数据采集和信息化平台填报。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1、数量及类别:10个小麦种植示范主体、13个玉米种植示范主体。
2、申报条件:
(1)县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
(2)土地权属清晰,自有产权或流转合同有效期≥5年,集中连片流转耕地面积不少于200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具备示范推广条件。
(3)具备较高的科技含量,配备有节水灌溉系统、信息化设备等,管理比较规范,近3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
(4)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工作,年度能够承担技术示范任务≥3项,结对帮扶周边农户≥5户,并能够配合农技人员完成数据采集和信息化平台填报。
三、申报材料
(一)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1、《农业科技示范场所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4、其他佐证材料。
(二)示范主体申报材料
1、《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4、其他佐证材料。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新型职业农民证书》、《高素质农民证书》获得者。
有意愿申报并且符合条件的单位于4月22日-4月28日递交申请材料,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或专家组评审认定,评审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材料报送地点:农业农村局311房间
咨询电话:84608306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