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推进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冀水超采治理办〔2025〕7号)和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石农〔2025〕31号)通知要求,我县制定了《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须维持旱作雨养种植任务2.99万亩,为高标准完成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区域,坚持生态优先,加大政策扶持,推广种植抗旱耐旱节水作物,充分利用抗旱保墒种植技术,构建旱作雨养种植制度。亩均减少用水190立方米左右,总减少地下水开采量568.1万立方米。
(二)基本原则
1.突出科技应用。鼓励农民选用抗旱(耐旱)品种,农机农艺结合,实施抗旱、雨养、保墒种植技术和耕作方式,施配方肥、有机肥,提升耕地质量,提高耕地保水能力,充分利用自然降水。
2.稳定农民收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优化种植结构,丰富种植模式和方法。鼓励种植耐旱粮油作物,自主确定种植品种,确保不抽取地下水灌溉。
3.整井组织实施。以深层地下水超采区为重点,因地制宜,整井推进,集中连片,县、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关停项目区灌溉用水机井,严格地下水管理,统筹协调推进。
4.有序规范运作。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对承担“退水还旱”实行旱作雨养种植的农户给予一定补助,确保项目区农民种地收入少受影响。严格申报程序,规范项目运作,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5.提升试点水平。强化项目管理,落实关井措施,明确节水目标,对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区域地块采取保护性措施,不准改变耕地性质。做到任务精准到户到地,补助精准到户到地,节水数量精准到地到户。
(三)任务目标
创新农业种植理念和方式。通过旱作雨养种植项目,既要探索技术模式、构建适水种植制度,还要研究长效机制。2025年我县组织实施2.99万亩,涉及马村镇太平庄、使庄、福元庄、马村、万年、张掖一、彭家庄、泉村、段村、营里、聊村、当铺庄 12个村。由乡、村将变压器以村为单位集中封存,以确保关停机井,将抽取地下水灌溉的水浇地变为旱作雨养农田,引导农民种植抗旱雨养作物,实施抗旱雨养保墒耕作方法,充分利用自然降水,变灌溉高产种植为适水高效种植,不抽取地下水灌溉,亩均减少地下水开采190立方左右。
(四)重点任务
1.促进种植观念转变。实施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引导农民转变生产观念,改变种植习惯,充分利用自然降水。不以追求增产高产为目标,落实节本增效、省工增效,促进可持续种植,减轻资源环境压力。
2.推进技术模式创新。依靠科技进步,创新旱作雨养种植技术模式,实现资源与技术、资源与生产相协调。分季节、分作物、分区域探索形成节约资源、生态高效的种植技术模式,推进种植作物与生态条件相适应,种植方式与资源条件相协调,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的种植制度与模式。
3.创新补贴方式机制。探索以节水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逐步完善旱作雨养种植补贴机制,科学合理补助。对承担旱作雨养种植任务的农户种植收益给予必要补助,实施旱作雨养种植后农民收益基本不减少,科学测算补助标准,调动农户参与积极性。
4.丰富旱作雨养模式。重点探索旱作和雨养两个环节,秋春季指导农民种植耐旱作物,向农民推介旱作品种及种植技术。夏季指导农民种植雨养作物,将耐旱作物列入重点试点作物,优化种植模式,总结种植技术,提升试点水平。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条件
实施区域为深层地下水超采区且主要依靠抽取地下水灌溉的农田,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指导乡(镇)政府、村两委统一关停机井,整井组织实施。
(二)实施规模及内容
在我县马村镇太平庄、使庄、福元庄、马村、万年、张掖一、彭家庄、泉村、段村、营里、聊村、当铺庄 12个村实施旱作雨养种植项目2.99万亩。指导农民选择种植抗旱雨养作物和适宜的旱作雨养种植管理技术,实施切合本地的抗旱保墒耕作方法,充分利用自然降水,不再抽取地下水灌溉,具体种植作物(品种)由农户自选,具体种植方式由农户自定。实施时间为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进度
2025年9月,明确任务到乡(镇)、到村、到户、到地块,制定县级实施方案。针对本地种植旱作作物(品种)和种植制度开展宣传培训。
2025年10月,精准落实任务到农户、到地块,相关乡镇要与承担旱作雨养任务的村委会及实施主体签订实施协议。水利局、供电公司做好项目区内的取水井摸排工作,同时将取水井按顺序排号,建档立卡。
2025年11月-2026年9月,落实旱作雨养种植,对项目区内的取水井全部关停,落实关井措施和种植技术,防止项目违规现象发生。县级成立检查组,检查项目实施情况,2026年9月底前完成县级自验。
(四)实施步骤和责任分工
1.分解任务。根据省分配到县的年度任务,将实施任务精准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农户、地块,实施地块要保持相对稳定。
2.项目面积申报。承担试点任务的乡镇(村),按要求将本辖区内的实施面积及时报送到农业农村局,同时绘制项目区域示意图,机井位置及数量、明确种植作物等有关要求。
3.核实面积。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逐村、逐户、逐地块核实面积,填写《旱作雨养种植项目核实面积清单》(见附件1),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和农户三方签字确认,并加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公章。乡(镇)政府汇总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如果是经营主体作为承担项目补贴方的,乡村负责核实经营主体与所承包农户土地的合同及农户同意经营主体领取补贴的签字。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户及经营主体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协调做好项目区内机井的断电关停工作;做好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关停机井后查处打击偷采地下水或用客水浇灌的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实施的考核工作。
4.县级自验。由县级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实施面积、任务分解、公开公示、机井管理、种植作物、种植模式、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自验,验收结果通过部门公示栏或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市级验收。自验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
5.兑付补助资金。县级自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补助资金结算、拨付,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
6.绩效评价,进行通报。县级组织有关部门对旱作雨养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建立通报制度,全力配合省市组织的绩效评价(评估),结果实时通报有关单位,并作为项目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资金使用
(一)补助对象
项目区按规定要求实施旱作雨养种植的农户及经营主体。
(二)补助环节
县级自验、公开无异议后,办理补助资金拨付。
(三)补助标准
对实施旱作雨养种植的农户每亩年补助340.44元。
(四)补助方式
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公开公示无异议、市县验收后兑现补助资金的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兑现到补助对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供电公司、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元氏县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负责统一谋划部署和推进落实等工作。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供电公司、相关乡镇等要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确保旱作雨养任务指标全面完成。
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加强与上级农业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困难;做好旱作雨养农业作物种植技术的培训指导;牵头做好项目实施的考核及绩效评价。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与省市压采办的沟通汇报;负责提供项目区机井情况,负责指导乡村做好取水井关停工作。
县电力公司:负责配合水利局指导乡村做好取水井关停工作。
县财政局:足额安排项目县级配套资金;落实项目推进工作经费;负责做好项目区面积的评审复核工作;按照县推进方案要求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马村镇政府:做好本乡镇辖区内项目推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做好与本辖区承担项目实施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补贴协议;做好项目区实施面积的登统工作;按照要求做好项目实施的公示工作并对农户及经营主体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做好项目区内机井的断电关停工作;做好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关停机井后查处打击偷采地下水或用客水浇灌的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实施的考核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元氏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节水专家指导组,指导农民选用适合当地种植的旱作耐旱高效作物和品种,向农民推介适宜的旱作雨养种植模式和技术,关键农时季节对农民进行培训和现场指导,确保农民“水改旱”后种植收益不减少。
(三)强化监督。在项目实施中,加强跟踪调度,对项目区不定期巡回检查督导,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强化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印发技术宣传材料等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旱作雨养成熟种植模式、工作典型、节水成效等,引导农民发展旱作雨养种植,为开展地下水综合治理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及时上报各地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增加农民增收渠道。
附件1:旱作雨养种植项目核实面积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