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6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梯次培育项目
储备的公示
关于2026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梯次培育项目
储备的公示
按照农业农村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精神,为促进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紧盯我省农业六大主导产业和五大千亿级工程,以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升加工能力为主线,梯次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企业规模,提升科技水平,带动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现面向县域内业已列入“255” 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库内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项目储备,公示时间为7天(2025年11月5日-11月11日)。
一、申报条件及支持环节
1、申报企业条件。(一)发展型企业为年营业收入未达到2000万元的小微农产品加工企业或2025 年新建且当年入统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其中小微农产品加工企业在 2026 年营业收入能够达到 2000万元以上入统条件(2026年能够纳入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统计范畴的优先支持);成长型企业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纳入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统计范畴且在 2024 年度用于研发的加计扣除费用达到100万元以上(经税务部门核算为准)。2024年、2025 年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取得创新成果或获得国家专利;骨干型企业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纳入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统计范畴。原则上,申报企业已列入“255”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库(新建企业除外)
(二)建设主体资质,依法注册登记的以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为主的农业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需财务制度健全,有规范的财务报表和专业财务人员。
(三)项目基础条件。项目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农业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具备明确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实施方案可行,投资预算合理。
(四)产业带动能力。申报主体需建立紧密的联农带农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务工就业等方式带动周边农户增收。
(五)企业信用与合规,企业产权清晰,资产结构合理,近3年内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不良记录、无污染环境及生态破坏问题、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按时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
(六)优先支持条件。一是主体联动优势显著。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入驻农产品加工园区,前端有稳定原料供应基地、后端具备完善销售渠道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投资与发展契合导向,近年内到我省投资兴业,聚焦本地优势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发展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三是联农带农机制紧密。与农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得紧密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就业增收效果明显的企业。
(二)不予支持说明,2024-2025年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出进度为零的县不予申报;2024-2025年连续两年承担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的企业不予申报;承担2026年省级农业优势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2、补助额度和支持环节。(一)发展型企业提质示范:按每家企业2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支持企业工艺改造、设备升级及项目建设等,
(二)成长型企业科技研发:按每家企业研发投入的 20%给予奖补(按整百万元取整计算),支持企业产品研发、数字化改造、高端装备升级及专利技术转化等,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骨干型企业提档升级:按每家企业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支持企业建立行业头部重点实验室、科技研发等。
3、申报安排。项目申报严格遵循“企业自愿申报、县级筛选初审、市级审查推荐、省级终审确定”流程。申报企业按要求自主申报,准备申报材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严格筛选申报主体,进行核验初审;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项目审查,审核推荐申报主体;省农业农村厅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合规评审确定实施主体。
现面向县域内业已列入“255” 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库内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项目储备,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项目实施主体储备。请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尽早联系。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1日
监督电话:0311-84608306
联 系 人:李亚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元氏县农业农村局413房间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