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储备2026年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关于储备2026年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为组织申报好元氏县2026年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冀农财字〔2025〕9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在全县范围内遴选一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任务目标
一是项目实施单位全部建立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二是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立完善的收储运体系,统筹处理利用养殖密集区内产生的粪污;三是实施更新改造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实施配建的规模下养殖户设施装备全部达标。五是实施绿色发展创新模式的养殖场达到种养结合绿色循环要求,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项目的绩效指标包括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区域或单位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0%以上等。
二、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汇总本区域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内容,以县为单位统一申报。养殖密集区畜 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实施主体为养殖密集区内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规模养殖场更新改造粪污处理设施实施主体为规模养殖场,规模下养殖户设施配建实施主体为规模下养殖场户,规模养殖场绿色发展创新模式实施主体为规模养殖场。
(二)申报条件
1、支持养殖密集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完善粪污收储运体系建设,应辐射带动 30 个养殖场户以上,15000 猪当量以上。
2、支持规模养殖场更新改造粪污处理设施。
3、支持规模下畜禽养殖户配建粪污贮存和处理设施。
4、支持规模养殖场绿色发展创新模式。支持规模养殖场在种养结合、减氨降碳等方向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培育示范典型。
三年内已享受国家和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资金支持的主体不予支持。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养殖密集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粪污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及还田利用设施设备建设;原则上不支持新建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
(二)规模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支持节水、清粪、雨污分流、粪污贮存处理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三)规模下养殖户配建设施设备。支持规模下养殖户建设粪污贮存、处理、还田设施设备。
(四)养殖场种养循环绿色发展创新模式。支持更新改造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粪污还田管道,粪污处理及还田设备。
四、支持方式和补助标准
通过奖补方式对实施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得高于 50%。
补助标准:养殖密集区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规模养殖场补助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规模以下养殖场户补助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种养循环绿色发展创新模式的规模养殖场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五、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向元氏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撰写项目申报书报送至元氏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7日
联系人:王颖 联系电话:0311-8460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