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6年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
项目储备遴选的公示
关于2026年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
项目储备遴选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增强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发展质量,推动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符合绿色生态发展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不断提升,现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项目储备遴选。
一、申报条件及支持环节
(一)申报条件。申报 2026 年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储备主体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并纳入农民合作社重点监测名录库;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 2 年以上并获得“一码通”赋码的家庭农场;以及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可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申报主体要求具有一定的生产基础,经营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合作社流转土地面积不少于500亩,家庭农场流转土地面积不少于200亩。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优先支持。
(二)补助额度和支持环节。每个家庭农场支持10万元,每个农民合作社支持20万元;每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支持1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注册商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强化联农带农机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丰富服务内容;加强宣传推广;服务主体进行品牌建设,提升管理运营等方面规范化水平,拓展产品销路;帮助主体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
(三)申报安排。各市指导所辖县组织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2026年入库的主体有意愿仍可申报),由县级统一编制项目申报书,并填写《新型经营主体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表》,市级汇总。
二、申报程序
项目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综合评审的程序进行,依托河北省涉农投融资项目管理平台“农业农村储备项目库”功能模块进行储备。
各申报主体可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征信、简介、照片、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到农业农村局306房间报名。
公示时间为五天: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下午五点半。
联系人:丁洪杰 联系电话:0311-8460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