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人民政府
 
2026年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储备指南
发布时间:2025-10-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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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建设农业强省总目标,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优势特色产业提升、农产品绿色安全生产需要,熟化转化一批产业急需的优良新品种、技术含量高的适用新技术和产业化应用前景好的新产品,形成一批可推广应用的技术规范或标准,建立一批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引领性强的现代农业新场景,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二、支持重点
重点领域一: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
优先主题一:粮油新品种
支持重点:聚焦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需求,重点支持高产稳产小麦、高产耐密宜机收玉米、“双高”大豆、高油酸花生、马铃薯、杂粮等高产稳产新品种的中试转化。
约束性指标:形成新品种繁育和配套栽培技术规范或标准不少于 2 项,建立良种繁育和新品种示范基地不少于 3 个,新品种增产幅度不低于 5%,节本提质增效不低于 10%,培养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
优先主题二:高产稳产栽培技术
支持重点:聚焦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关键制约环节,重点支持水肥一体化、复合种植、秸秆还田利用、抗逆(防灾减灾)稳产等新技术的中试转化。
约束性指标:形成技术规范或标准不少于 1 项,建立示范基地不少于 2 个,增产幅度不低于 5%,节本提质增效不低于 10%,培养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
优先主题三:智能农机装备
支持重点:聚焦大面积粮油作物规模化生产需求,重点支持智能农机装备在不同生态类型、不同农产品、不同生产环节的中试转化,支持模块化信息产品的中试转化。
约束性指标:新产品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形成加工生产工艺流程规范及产品标准不少于 2 项,建立中试生产线 1 条,具备批量生产条件,建立示范基地不少于 1 个,节本提质增效不低于 10%,培养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
重点领域二:特色农产品提质增效
优先主题一:特色农产品新品种
支持重点:聚焦做优做强农业特色产业需求,重点支持蔬菜、水果、食用菌、道地中药材、地方优质畜禽和水产等特色农产品新品种的中试转化。
约束性指标:形成新品种繁育和配套栽培(养殖)技术规范或标准不少于2项,建立良种繁育和新品种示范基地不少于3个,新品种增产幅度不低于 5%,节本提质增效不低于 10%,培养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
优先主题二:优质高效种养技术及装备
支持重点:聚焦精品蔬菜、道地中药材、优势食用菌、沙地梨、优质专用葡萄、山地苹果、高端乳品、优质生猪、优质蛋鸡、特色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需求,重点支持稳产提质、种养结合、节本增效等新技术的中试转化;支持智能设施、立体养殖、小型专用农机装备等新产品的中试转化。
约束性指标:新技术应形成技术规范或标准不少于 1 项,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立示范基地不少于 2 个,节本提质增效不低于 10%,培养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新产品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形成加工生产工艺流程规范及产品标准不少于 2 项,建立中试生产线 1 条,具备批量生产条件,建立示范基地不少于 1 个,培养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
优先主题三:农产品精细加工技术及产品支持重点:聚焦市场多元化、多层次需求,重点支持贮运保鲜、有效成分提取、休闲食品、方便食品、功能食品、健康食品等新技术、新产品的中试转化。
约束性指标:新技术应形成技术规范或标准不少于 1 项,建立中试生产线 1 条,节本提质增效不低于 10%,培养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新产品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形成加工生产工艺流程规范及产品标准不少于 2 项,建立中试生产线 1 条,培养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
重点领域三:农产品绿色安全生产
优先主题一:土壤健康技术和产品
支持重点:聚焦土壤健康关键障碍因子,重点支持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耕地质量提升、土壤绿色修复等新技术、新产品的中试转化。
约束性指标:新技术应形成技术规范或标准不少于 1 项,建立示范基地不少于 2 个,治理效果提升不低于 10%,培养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新产品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形成加工生产工艺流程规范和应用标准不少于 2 项,建立中试生产线 1 条,建立示范基地不少于 1 个,治理效果提升不低于 10%,培养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
优先主题二: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
支持重点:聚焦盐碱地综合开发利用关键制约因子,重点支持盐碱地水盐调控、盐碱障碍靶向消减、耐盐作物种植、生态高效养殖等新技术、新产品的中试转化。
约束性指标:新技术应形成技术规范或标准不少于 1 项,建立示范基地不少于 2 个,治理效果提升不低于 10%,培养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新产品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形成加工生产工艺流程规范和应用标准不少于 2 项,建立中试生产线 1 条,建立示范基地不少于 1 个,治理效果提升不低于 10%,培养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
优先主题三:绿色安全生产投入品
支持重点:聚焦农产品绿色安全生产需求,重点支持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生物型杀(抗)菌(虫)剂、生物安全除草剂、生物源防腐保鲜剂、环保栽培基质等绿色安全种植投入品,新型高效绿色饲料、饲料添加剂、新型兽药等健康养殖投入品的中试转化。
约束性指标:新产品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形成加工生产工艺流程规范和应用标准不少于 2 项,建立中试生产线 1 条,建立示范基地不少于 2 个,培养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
优先主题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和产品
支持重点:聚焦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残留物和关键环节,重点支持有害残留物降解、快速检测、基于物联网与大数据的质量控制与全程追溯系统等新技术、新产品的中试转化。
约束性指标:新技术应形成技术规范或标准不少于 1 项,建立示范基地不少于 2 个,示范基地农产品合格率 100%,培养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新产品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形成加工生产工艺流程规范和应用标准不少于2项,建立中试生产线1条,建立示范基地不少于 2 个,基地农产品合格率达到 100%,培养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河北省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 2023 年、2024 年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两个年度资产负债率均不超过 60%;转化成果应在其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且应享有所转化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企业自筹配套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 1:1。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共同申报的,双方须签订相应技术合同或合作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
3、项目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成果须是自有成果且与企业联合申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转化成果应符合企业营业范围。双方须签订相应的技术合同或合作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合作企业应匹配一定的自筹资金。
4、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诚信状态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及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申报成果要求
1、项目申报转化的科技成果必须是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获得的成果。
2、项目申报成果类别包括国内发明专利,经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专门机构鉴定(评价)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的成果,经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专门机构审定(认定、登记)的新品种、新产品等。
3、项目申报成果属于种子(种苗)、农药、兽药、饲料等需要行政许可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果主要在我省范围内适用且尚未进行大面积推广应用。
(三)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项目负责人须是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水平,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项目申报人在研和本年度申报农转项目总数不超过 2 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仅限 1 项。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态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优先条件
1、优先支持京津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2、优先支持企业牵头的产学研联合转化项目。
3、优先支持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入驻企业或中试地点在农业科技园区的项目。
(五)限制条件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2、成果尚处在实验室验证阶段,整体尚未达到中试条件的项目;成果已形成技术标准或规模化应用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生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
3、承担过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未通过项目验收的法人单位,属于企业的不得申报,属于事业单位的不得利用同质化的科研成果重复申报。
4、不属于《2026 年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储备指南》支持范围的项目。
(六)资金支持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两类标准予以支持,其中,一类项目每项支持经费 50 万元,重点支持转化京津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等符合优先条件的项目;二类项目每项支持经费 30 万元,重点支持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或良好市场开发前景的项目。财政资金补助额度将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和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立项后,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不得降低。
(七)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 2 年,项目截止日期到 2027 年 12月 31 日。
四、组织形式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农业农村局,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省直有关部门,中直驻冀事业单位为项目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要依据申报指南明确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认真组织遴选审查,通过河北省涉农投融资项目管理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7 日,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项目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及附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加盖公章正式行文推荐,并附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3)。要对申报财政资金 50 万元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确认其承担项目能力。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均可向所属项目推荐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4),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5)和相关附件。
1、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按规定填写,并签字盖章。
2、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填写诚信承诺书。
3、相关附件,主要包括:
(1)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扫描)。
(2)科技成果佐证材料。新品种:区试报告、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临床试验批文、注册证书。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临时生产登记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新饲料或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临时生产登记证。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发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评价鉴定的科技成果需提交评价鉴定证书及相关材料。属于行政许可事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佐证文件,如发明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复印件。
(4)申报企业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 2023 年、2024 年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6)其他附件附表等佐证材料。
4、纸质材料装订要求:封面、申报书、附件目录、附件、封底。封面的文字内容按“项目申报书”首页格式填写。申报材料的纸质文件采用 A4 纸双面打印并胶装,在书脊上方注明申报项目的名称。
5、纸质材料报送。本次项目申报暂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件,
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所有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和河北省涉农投融资项目管理平台提交材料必须完全一致。各项目推荐单位务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前,将正式行文推荐文件、项目推荐汇总表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处。
符合申报条件、有意申报项目的实施主体请在项目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储备。
联系人:师海昆       联系电话:03118460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