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储备2026年奶业振兴项目实施主体
遴选公告
关于储备2026年奶业振兴项目实施主体
遴选公告
为组织申报好元氏县2026年省级奶业振兴项目,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冀农财字〔2025〕9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在全县范围内遴选一批奶业振兴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一)支持基因检测技术运用。参加省级奶牛生产性能测定
(DHI)的河北省内奶牛养殖场。
(二)种质资源引进。经农业农村部批准进口优质种用胚胎、
育种用冻精、良种母牛的奶牛养殖场。
(三)自主选育种子母牛。参加 2025 年种子母牛选育活动,对自主选育出综合育种值达到全省前 200 名种子母牛的奶牛养殖场。
(四)自主培育种公牛。联合培育种公牛的国家级奶牛核心育种场和种公牛站。参加 2025 年中国乳用种公牛遗传评估,入选前 20 名。
(五)胚胎移植补贴。2026 年实施高产奶牛胚胎移植的奶 牛养殖场。
(六)性控冻精补贴。2026 年对优质性控冻精有需求的奶 牛养殖场。
(七)兼并重组。2025年7月-2026年6月份实施兼并重组的奶牛养殖场。1、实施兼并重组和被兼并的养殖场为向同一乳企供奶的社会牧场;2、被兼并养殖场为 1000 头以下的社会牧场,且卖掉奶牛后关闭、注销或转产,不再销售生鲜乳;3、实施兼并重组的养殖场从被兼并养殖场购买奶牛总量需在 50 头以上,增量牛为成母牛、6 月龄以上的后备母牛,增量牛的数量和来源由县级主管部门和收奶乳企负责确认;4、养殖场开展兼并重组后,实施兼并重组奶牛场的生鲜乳产能不低于兼并重组前。
(八)权威认证。新增首次通过全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LOBAL GAP)或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的奶牛养殖场;新增首次通过国家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认证的奶牛养殖场;新增首次通过国家奶业科技创新联盟“优质乳工程示范牧场”认证的奶牛养殖场。
(九)生鲜乳喷粉补贴。省内取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 收购省内签约社会牧场生鲜乳,并且对合同到期的奶牛养殖场能够续签合同的乳制品加工企业。
(十)委托加工补贴。注册商贸公司和品牌,2025 年 1-12月份委托乳制品加工企业利用自有奶源加工乳制品的奶牛养殖场。
(十一)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2026 年 1-12 月在正规金融机构有贷款的奶牛养殖场。
二、项目建设(实施)内容
(一)支持基因检测技术运用。开展奶牛全基因组遗传评估
和 A2 奶牛筛选测定。
(二)种质资源引进。经农业农村部批准进口优质种用胚胎、育种用冻精、良种母牛。
(三)自主选育种子母牛。奶牛场自主培育的种子母牛,参加 2025 年全省种子母牛选育活动,综合育种值达到全省前 200名。
(四)自主培育种公牛。国家级奶牛核心育种场和种公牛站
联合培育的种公牛,参加 2025 年中国乳用种公牛遗传评估,入选前 20 名。
(五)胚胎移植补贴。购买高产奶牛雌性胚胎。
(六)性控冻精补贴。购买性控冻精。
(七)兼并重组。通过兼并重组方式收购其它奶牛场的成母
牛或 6 月龄以上后备母牛。
(八)权威认证。首次通过全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LOBALGAP)或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的奶牛场;首次通过国家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认证的奶牛场;首次通过国家奶业科技创新联盟“优质乳工程示范牧场”认证的奶牛场。
(九)生鲜乳喷粉补贴。消费淡季收购签约社会牧场生鲜乳进行喷粉。
(十)委托加工补贴。奶牛场注册商贸公司和品牌,委托乳制品加工企业利用自有奶源加工乳制品。
(十一)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奶牛养殖场用于购买饲草料、改造升级设施设备、购置奶牛等的贷款在 2026 年 1-12 月份产生的贷款利息。
三、资金支持方向、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含使用方式)
(一)使用方向。补助资金包括奶牛全基因组遗传评估补贴、A2 奶牛筛选测定补贴、种质资源引进补贴、自主选育种子母牛奖励、自主培育种公牛奖励、胚胎移植补贴、性控冻精补贴、兼并重组补贴、权威认证奖励、生鲜乳喷粉补贴、委托加工补贴、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
(二)补助环节及标准
1、支持基因检测技术运用。对参加省级奶牛生产性能测定(DHI)的奶牛场,开展奶牛全基因组遗传评估的每头参评奶牛给予不高于 200 元补贴,开展 A2 奶牛筛选测定的每头参测奶牛给予不高于 50 元补贴。
2、种质资源引进。补贴环节为购买进口的优质种用胚胎、育 种用冻精、良种母牛。对奶牛场经农业农村部批准进口的优质种用胚胎、育种用冻精、良种母牛进行补贴,每枚胚胎给予购置款50%的补贴,每支冻精给予 150 元补贴,对综合育种值达到全省前 200 名的良种母牛,每头给予 5000 元补贴。
3、自主选育种子母牛。对自主选育出综合育种值达到全省前200 名种子母牛的奶牛场,每头种子母牛给予 5000 元补贴。
4、自主培育种公牛。对培育出的种公牛首次入选中国乳用种公牛遗传评估前 20 名的,每头给予 50 万元奖励。
5、胚胎移植补贴。补贴环节为购买优质胚胎,对开展优质胚
胎移植的奶牛场,每枚性控胚胎给予 2500 元补贴。
6、性控冻精补贴。补贴环节为购买性控冻精。对开展性控冻精扩繁的奶牛场,每支性控冻精给予 75 元补贴。
7、兼并重组。对实施兼并重组的省内存栏 1000 头以下奶牛场,每兼并 1 头成母牛给予不高于 2000 元补贴,每兼并 1 头 6 月龄以上后备母牛给予不高于 1000 元补贴。
8、权威认证。对首次通过全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LOBALGAP)或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的奶牛场,给予 3 万元奖励;对新通过国家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认证的奶牛场,给予 2 万元奖励;对取得国家奶业科技创新联盟“优质乳工程示范牧场”认证的奶牛场,给予 1 万元奖励。
9、生鲜乳喷粉补贴。在生鲜乳相对过剩时,按照收购省内签约社会牧场生鲜乳总量的 10%,给予乳制品加工企业每吨 500 元省级补贴。
10、委托加工补贴。鼓励奶牛场注册商贸公司和品牌,委托乳制品加工企业利用自有奶源加工乳制品,按照委托加工乳制品使用生鲜乳数量,给予每吨不高于 400 元补贴。
11、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对奶牛场用于购买饲草料、改造升级设施设备、购置奶牛的贷款,在 2026 年 1-12 月份产生的贷款利息,按照结息当日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70%(实际利率低于 LPR 的按实际利率的 70%计算)进行贴息,担保费按照全额进行补贴,优先支持中长期贷款贴息,单场贴息补费累计不超过 50 万元。
(三)补助方式
1、支持基因检测技术运用。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
2、种质资源引进。按照项目批复内容购买进口优质种用胚胎、进口育种用冻精、进口良种母牛并提供符合规定的凭证后拨付补贴资金。
3、自主选育种子母牛。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参加全省种子母牛评选后,入选前 200 名的拨付补贴资金。
4、自主培育种公牛。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参加中国乳用种公牛遗传评估,首次入选中国乳用种公牛遗传评估前 20 名后拨付补贴资金。
5、胚胎移植补贴。胚胎移植技术承担单位负责提供高产奶牛雌性胚胎,以县为单位在审核确认胚胎生产或购买后拨付 50%补贴资金,完成全部胚胎移植计划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 50%补贴资金。
6、性控冻精补贴。按照项目批复内容购买性控冻精的数量及符合规定的凭证拨付补贴资金。
7、兼并重组。按照项目批复的内容和规定的条件完成兼并重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实后拨付补贴资金。
8、权威认证。按照项目批复的内容和规定的条件拨付奖励资金。
9、生鲜乳喷粉补贴。按照项目批复的内容和规定的条件拨付补贴资金。
10、委托加工补贴。按照项目批复的内容和规定的条件完成委托加工,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实后拨付补贴资金。
11、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省农担公司负责贷款贴息和担保费核实与发放,采取“先付后贴”“随付随贴”方式。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向元氏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承担 2020-2024 年中央和省级奶业项目,截止到 2025 年 9 月底未完成的奶牛养殖场,一律不得申报 2026 年项目。
撰写项目申报书报送至元氏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6日
联系人:王颖 联系电话:0311-8460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