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人民政府
 
元氏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9-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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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益,形成秸秆高水平利用格局,促进全县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5 〕5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元氏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及综合利用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的相关背景
元氏县,位于河北省中南部,隶属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十四五”期间,我县始终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力以赴稳增长、扩总量,综合实力实现大提升。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61.2亿元,年均增长6.4%;全部财政收入由10.91亿元增长到19.02亿元,年均增长11.76%。元氏县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90.86万亩,其中小麦38.59万亩,总产17.30万吨;玉米45.71万亩,总产18.03万吨;谷子1.40万亩,总产3604.79吨;豆类1.51万亩,总产2095.84吨,薯类3.48万亩,总产82157吨;经济作物5.3692万亩(其中花生2万亩,总产4043.8吨)。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0%,种养业良种覆盖率达到99%。
(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
元氏县秸秆综合利用现状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但存在季节性强、运输难及运输成本高、加工企业少、收储运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1、元氏县秸秆综合利用现状
一是积极进行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的课题研究,大力推广秸秆机械粉碎直接还田技术,宣传秸秆还田的好处。以提高机械化水平为手段,推广先进高效环保机械为支撑,以政府补贴为拉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积极推广玉米茎穗兼收等机械,实施秸秆直接还田,肥料化利用26万吨。大大提高了工效,减轻了劳动强度,避免了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增加了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培肥了地力,促进了作物生长,提高了土地产出率,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二是使秸秆黄贮变饲料,为充分利用秸秆资源,降低畜禽养殖成本,鼓励动员各类养殖场进行秸秆储存,饲料化利用8万吨,实现秸秆综合利用。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率97.88%。
2、秸秆综合利用存在的问题
(1)收储运体系不完善
虽构建收储运体系,但小型合作社仍面临运输成本高、储存损耗大等问题。
科技含量不足,采用直接还田等技术,缺乏高效粉碎、快速腐熟等先进装备支持,导致秸秆利用效率低下。
(3)政策与市场联动不足
因缺乏资金补贴和龙头企业带动,导致秸秆离田利用成本高。
项目实施必要性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具有显著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政策支持、环境保护、农民增收、产业升级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政策支持与战略导向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划定禁烧范围并落实管控要求,推动秸秆产业创新发展。  
农业农村部近年连续发布通知,要求通过建设秸秆利用重点县、提升产业化能力等措施,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  
政策导向:秸秆综合利用已成为国家推进农业绿色转型、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二)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
1.减少污染与
安全隐患
秸秆焚烧会释放大量颗粒物(PM2.5/PM10)和有害气体(如CO、NOx),导致空气质量恶化,甚至引发火灾。通过综合利用(如肥料化、饲料化),可减少秸秆焚烧率,降低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风险。
2. 推动农业绿色转型
秸秆综合利用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核心环节,可减少化肥使用(肥料化)、提供清洁能源(能源化),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环。
(三)农民增收与经济效益提升
拓宽增收渠道
肥料化:减少化肥投入,降低生产成本。  
饲料化:为畜牧业提供优质饲料,提升养殖效益。  
(四)产业升级与经济多元化
1. 延伸农业产业链
秸秆综合利用可带动生物菌剂、饲料加工机械、复合材料等上下游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 解决资源浪费问题
我国每年秸秆利用率仍有提升空间。通过综合利用,可将“废弃物”转化为“资源”,提高农业整体效益。
(五)资源循环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1. 农业废弃物的“变废为宝”
秸秆是农业生产的“另一半资源”,通过科学还田、离田利用,可实现碳固定和土壤改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应对资源约束挑战
随着农业规模化发展,秸秆产量集中,综合利用可缓解资源浪费问题,同时减少对外部资源的依赖。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是政策、环境、经济、产业、资源五重驱动下的必然选择。它不仅能解决秸秆焚烧污染问题,还能通过高值化利用带动农民增收、产业升级和农业绿色转型,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三、建设思路与预期目标
(一)建设思路
1、项目建设的总体思想
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益为目标,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年度“三农”重点任务要求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秸秆综合利用在种养加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按照因地制宜、规划引领、全面推进的原则,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益,形成秸秆高水平利用格局,促进全县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2、项目建设的基本原则
(1)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根据我县农作物生产布局,充分利用秸秆资源数据进行科学谋划,合理安排我县秸秆收储运站点,重点支持秸秆资源量大、工作基础好和综合利用潜力大的重点企业,引导社会上多种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中,实现整县推进。
(2)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因地制宜,多元利用,坚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重点支持秸秆收储及离田利用工作,在满足种植养殖需求的基础上,推动秸秆向多元循环利用方向良性发展。
(3)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通过政府培育环境、政策引导,激发秸秆收储运、饲料化、能源化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和稳定运行机制。
(4)突出重点、注重长效。重点围绕我县粮食种植乡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着力解决秸秆开发利用途径少、经济效益低问题。优先支持具备秸秆综合利用经验丰富和秸秆收储场地、机具完善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预期目标
2025年我县通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在全县主要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秸秆还田腐熟技术,初步构建秸秆收储运体系,增加秸秆收储、饲料化利用比重,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有效模式,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水平,全县平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5%以上。
 1、秸秆还田沃土目标。项目承担主体元氏县丰裕鑫种植专业合作社完成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抛撒腐熟剂作业4000亩,购买秸秆腐熟剂8000公斤。石家庄禹聚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抛撒腐熟剂作业4000亩,购买秸秆腐熟剂8000公斤。
2、秸秆收储任务目标。项目承担主体完成秸秆收储32100吨。其中元氏县丰裕鑫种植专业合作社完成秸秆收储15800吨,石家庄禹聚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秸秆收储16300吨。
3、设备采购任务目标。项目承担主体购置19台秸秆综合利用专用机具和设备,其中自走式玉米穗茎收获机7台、智能秸秆打捆机12台。
4、政府购买技术服务项目。根据省农业农村厅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秸秆技术示范与监测评价等政府购买技术服务。该项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开展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和秸秆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台账建设技术服务、技术指导与效果评估等内容。
5、完成市级以上宣传一次。
四、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补贴标准及项目验收
为更好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发展秸秆收储运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和重点企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具体实施范围、承担主体、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补助方式,确保项目顺利的实施。
(一)项目建设地点。2025年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范围为元氏县全域(不与其他秸秆类补贴项目重复)。
(二)确认项目承担主体。元氏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体,牵头负责项目实施。项目承担主体及支持对象主要为农机合作社、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草食畜养殖场及相关涉农公司。已通过元氏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遴选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公告。通过对申请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单位进行遴选研究,结合实际,多方面考察,最终确定2025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为元氏县丰裕鑫种植专业合作社和石家庄禹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体实施内容、投资概算及补贴标准。
 1、项目总体实施内容
该项目总投资862.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530万元,自筹资金332.6万元。自筹资金占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比例为62.75%,符合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中央财政资金补助额度的50%政策要求。主要建设内容为进行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抛撒腐熟剂作业,购置秸秆综合利用专用机具和设备,秸秆收储运作业,秸秆技术总结与监测评价等工作。(具体补贴明细详见表1:各项目承担主体补贴明细表)
(1)对秸秆腐熟还田和抛撒腐熟剂作业进行补贴。该项目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抛撒腐熟剂作业8000亩,每亩作业补贴20元,符合每亩秸秆快速腐熟还田作业补助不高于20元相关政策要求。抛撒腐熟剂16000公斤,每公斤补贴5元,符合购买腐熟剂不高于每公斤5元的相关政策要求。
(1)对秸秆综合利用专用机具和设备进行补贴。该项目设备总投资472.6万元,其中设备补贴资金140万元,自筹资金332.6万元。设备补贴资金占设备总投资的比例为29.62%,设备补贴资金不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30%,该项目招标后购置设备补贴剩余资金用于秸秆收储补助。
(2)对收储运作业进行补助。该项目收储秸秆32100吨,每吨秸秆收储补助100元,符合收储运每吨秸秆补助不高于100元相关政策要求。元氏县丰裕鑫种植专业合作社和石家庄禹聚科技有限公司两个项目承担主体在秸秆收储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收储任务量,整体完成该项目的收储工作,最终以实际完成收储量为补贴依据。
(3)对政府购买技术服务项目进行补助。根据省农业农村厅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秸秆技术总结与监测评价等工作,政府购买技术服务支出资金45万元,需通过公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由第三方完成此项工作内容:
  2. 各实施主体具体实施和补贴内容
(1)元氏县丰裕鑫种植专业合作社
元氏县丰裕鑫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3月,总出资150万元,合作社位于因村镇褚庄村,现有流转土地600亩,托管土地2000亩,大型拖拉机6台,农机具8套,科罗尼青储机4台。合作社主要业务:以流转土地为基础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农机作业服务,植保服务。辐射因村镇、马村镇等,2018年参加农业农村局优质麦喷防项目,服务面积1万亩以上。2019年参加优质麦种植和农业农村局植保站一喷三防项目,服务面积达2万亩以上,创收18.3万元,连续4年参加农业农村局社会化项目。今后我合作社将开拓经济作物谷子、高粱等种植,并加强培育富硒小麦种植面积,为合作社成员增产增收并打造品牌绿色农产品。完全有能力承担该项目。
元氏县丰裕鑫种植专业合作社总投资为412.2万元,秸秆快速腐熟还田作业4000亩、购买腐熟剂8000公斤、购置自走式玉米穗茎收获机4台、智能秸秆打捆机5台,参与秸秆收储运作业15800吨。秸秆收储槐阳镇、南因镇、赵同乡。建设周期为: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详见表3:元氏县丰裕鑫种植专业合作社投资概算表)
石家庄禹聚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禹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南佐镇,占地面积8亩,是一家专门从事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企业。该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收储经验丰富,现有农业机械设备8套、工作人员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人,年稳定收储秸秆3万吨以上,深受老百姓的喜爱与支持,完全有能力承接该项目。
石家庄禹聚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为405.4万元,秸秆快速腐熟还田作业4000亩、购买腐熟剂8000公斤、购置智能秸秆打捆机7台和自走式玉米穗茎收获机3台,参与秸秆收储运作业16300吨,秸秆饲料销售意向为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邢台市牧锦畜牧有限责任公司。秸秆收储姬村镇、马村镇、南佐镇。建设周期为: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详见表4:石家庄禹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概算表)
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力的因素影响项目的实施,可由元氏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相应调整方案,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3)政府购买技术服务项目
该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开展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和秸秆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台账建设技术服务、技术指导与效果评估等内容,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第三方完成此项工作,总金额不超过45万元(详见表5秸秆技术总结与监测评价项目清单)。
①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和秸秆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
技术服务目标为,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工作要求,针对元氏县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开展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并形成总结报告。
技术服务内容为,在小麦、玉米收获时,调查遴选10个典型地块,开展取样测算工作。具体流程包括取样点布设、作物样本实(割)测、样品制备、秸秆与籽实水分测定、草谷比与可收集系数核算、数据填报等,并撰写《元氏县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总结报告》。
②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
技术服务目标为,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工作要求,针对元氏县麦玉轮作种植模式,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并形成总结报告。
技术服务内容为,调查遴选1个典型地块,布设监测点位,监测评价内容包括:气象条件和耕作、栽培措施,作物田间生产情况,土壤状况,并填写《监测指标调查表》,撰写《秸秆还田监测总结报告》。
③秸秆资源台账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目标为,协助开展元氏县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提升台账准确度,形成台账数据分析报告。
技术服务内容为,对台账数据开展核查,确保提交县级的数据无误无退回;对台账数据开展分析,重点对秸秆产生和利用情况、秸秆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1份。
④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服务与效果评估
技术服务目标为,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工作要求,协助元氏县围绕秸秆产业发展,拓展秸秆离田收储及高效利用途径,形成县域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协助对典型做法和成效进行宣传。
技术服务内容为,元氏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供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开展技术培训等;对元氏县秸秆综合利用主要技术模式进行梳理总结,协助开展宣传推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善相关新闻素材、宣传稿件、总结材料等;从组织管理、实施执行、产出效益等方面对重点县建设情况开展评估,形成元氏县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报告1份。(具体完成工作成果详见表5:秸秆技术总结与监测评价项目清单)
补贴方式
对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抛撒腐熟剂作业、购买腐熟剂采取先实施后补贴的方式;
对秸秆综合利用专用机具和设备的购置补贴,采取先购置后补贴的方式;
对秸秆收储作业补贴采取先实施作业后补贴的方式;
对于秸秆开展监测与评价,采取政府购买技术服务方式支出。
五、项目实施进度及实施步骤
(一)实施时间安排和工作进度。项目实施时间自2025年6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工作进度为:
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河北农业农村厅冀农财发〔2025〕5号文件《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县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编制元氏县县级《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经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批复后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2025年9月至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秸秆综合利用专用机具和设备、政府购买技术服务项目等的招标购置工作。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底,项目承担单位完成设备的购置安装、秸秆收储工作、秸秆腐熟剂购买和抛撒腐熟剂作业,并书面提出申请县局验收。
2025年12月,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情况逐项开展项目验收检查等工作,并形成县级项目总结报告,申请市级验收。
(二)项目实施步骤
1、项目申报后制定方案
按照省级实施方案要求,在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安排下,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2、公开确定项目承担主体,公开招标购置设备。
采取遴选方式确定2个项目承担主体,2个承担主体需购置的生产设备和腐熟剂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
3、明确责任
项目承担主体在项目实施前需经过专家对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元氏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承担主体签订合同书,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合同签订后,承担主体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作业服务。
项目承担主体对秸秆收储各个环节的数据必须对接完整、手续齐全、数量准确,自觉接受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项目承担主体在项目中所购置的机械设备三年内不得买卖。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遇到问题,由项目实施小组负责解决并形成会议纪要备案。
验收及资金兑付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验收,通过第三方的自评、影像以及承担主体提供的相关票据、协议等资料分项分阶段完成县级初验。验收情况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向县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进行资金兑付。
秸秆还田腐熟作业验收方法
①资料收集。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产品合格证、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
②验收办法。验收办法参考T/CAMA05-2019《植保无人机作业质量》核验无人机喷洒分布均匀性与沉积密度。
(2)机具设备购置类核查验收方法
①资料收集。对于享受机具设备购置补贴的承担主体,需向第三方检验单位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机具设备销售单位中标通知书、购置机具设备的合格证、机具设备采购合同、采购发票以及三年内不转卖、转让他人承诺书原件等,复印件加盖主体公章。已享受本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机具设备,不再享受其他形式的财政补助资金。
②现场核验。第三方检验单位根据“秸秆综合利用专用机具和设备明细”对项目承担主体申报的机具设备进行现场核验,填写《项目机具设备购置现场核验表》并由项目承担主体签字盖章确认。核查过程中实时取得补助机具设备的全貌影像信息、机具设备铭牌影像信息、核查工作人员与项目承担主体负责人和机具设备的人机合影、机械设备的合格证影像信息、核查位置的经纬度信息,并存档。
(3)秸秆收储作业核查验收方法
①资料收集。 由第三方验收单位收集秸秆收储作业承担主体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主体公章。
②收储吨数的确定:双收监控面积*亩秸秆基数对比过磅单及过磅明细,两数据对比以低值确定收储量
申请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验收。
招标方案
为规范招标代理活动,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相关设备采购等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资格并具备专业的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本项目相关设备采购等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编制招投标文件,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做到公开公平合理。
项目涉及的设备和腐熟剂采购,根据项目承担实施主体上报的购置清单,通过公开招标统一采购。由项目主管单位元氏县农业农村局监督。
七、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元氏县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元氏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机制、监督检查和资金使用项目评估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完成创建目标。
(二)加强资金保障,强化资金监管。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省级实施方案规定的范围使用补助资金,并严格规范各项资金的支出程序和手续,严禁不合理支出。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截留补助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档案管理,及时收集并整理从项目申报到评估验收的过程材料。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台账,督促项目实施;通过召开项目调度会,组织专家技术组深入项目实施区域进行督导和技术服务,协调研究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工作开展。
(四)加强技术支撑。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秸秆综合利用大型企业,围绕秸秆利用企业需求,积极推广“田间晾晒后收集—农用车装载—利用”、“田间收集—收储点晾晒储存—利用”、“田间移动式打捆—收储点储存—利用”等模式,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实现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市场化。
(五)强化绩效考核。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按照省市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绩效考核。重点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形成有利于推动项目工作开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八、综合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通过对农机补贴降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备投入成本,促使实施主体快速收回固定资产投资,引导更多的农业机械服务组织投入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体系中去,降低农业生产者秸秆处理难度和处理成本,达到节本增效的目标。本项目购置设备补贴投入140万元,收储、利用秸秆32100吨,使零散秸秆有去处,达到秸秆商品化、秸秆收储商业化,同时形成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
(二)生态效益
该项目承担主体企业采购秸秆相关收储设备和秸秆收储工作,秸秆进行柔丝打捆后饲料化销售,服务于农业生产,提高农作物的品质和产量。通过该项目实施,将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不仅解决了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减少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同时还净化了农村环境,改善了村容村貌,降低了火灾隐患,提高了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实现农林废弃物变废为宝、综合利用。
(三)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利用我县丰富的秸秆资源,促进农村生产发展,改善了农村的村容村貌和居民生活条件,同时带动我县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扩大优化种植业和养殖业的规模,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秸秆综合利用转化为饲料化销售,能有效保障养殖业、种植业发展的需求,减少每亩成本投入,提高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了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饲料化销售还带动销售、运输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加工业和种植业、养殖业相互间紧密联结,上下游连贯完整,完善和延伸产业链,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基地建设,将对促进建设现代农业产生良好的示范性和带动作用。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