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元氏县2025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
利用项目承担主体遴选公告
关于元氏县2025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
利用项目承担主体遴选公告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5〕5号)和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5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精神,为充分发挥中央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我局拟对元氏县2025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进行遴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06月13日-2025年06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注册地在本县域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农机(农业)合作社、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草食畜养殖场(户)及相关涉农公司。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者请携带营业执照、生产能力证明、自筹资金能力证明等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装U盘提交),到元氏县农业农村局报名。
联系人:李翔 联系电话:18032933154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