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加工类)实施主体遴选的公示
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加工类)实施主体遴选的公示
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农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石财农〔2024〕57号〕和有关规定,2025年单个实施主体投资额度不低于100万元,建设期限为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支持对象为加工类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按照《2025年农业产业化项目摸底表》进行项目遴选,获得2024年财政资金支持同类项目的实施主体不再安排申报,市局综合评审后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农产品加工业之外的产业。原则上不安排土建项目,不得产生“大棚房”问题,不能用于基本农田、大型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支持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和农机购置补贴支持范围农机具,不能提取项目管理费。
现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公示时间为3天(2025.4.25--2025.4.28)。请有意愿实施主体尽早联系。
联系人:李亚 0311-8460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