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人民政府
 
2025年省级鲜活农产品应急保供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冷藏保鲜集配中心)项目
储备指南
发布时间:2024-08-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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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省2025年鲜活农产品应急保供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冷藏保鲜集配中心)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总体要求
项目总体概况。为加快补齐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按照“应急保供、畅通循环”的工作思路,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突出环京津、环大中城市周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或交易中心建设一批冷藏保鲜冷链设施,基本构建起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全省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体系框架,提高我省农产品冷藏保鲜和冷链流通水平,做好京津和我省大中城市鲜活农产品日常供应和应急保供工作。
工作任务目标。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突出环京津、环大中城市周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或交易中心建设冷藏保鲜冷链设施,同时完善集货、预冷、分选、加工、冷链运输等功能,提高农产品冷藏保鲜和冷链流通水平,形成链接城乡和“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能力的农产品冷链集配中心,带动农业全产业链升级。
绩效指标。建设5个以上鲜活农产品应急保供冷藏保鲜设施(冷藏保鲜集配中心)。
二、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产品交易中心、大型物流园区等。
申报条件:一是产业基础较好。环京津、环大中城市周边,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以经营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为主,供应京津及省内大中城市数量大、中转枢纽作用强、比较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竞争力。二是服务能力较强。能够承担应急保供任务,具有一定的产后分选、预冷、仓储、保鲜和低温运输等基础设施,行业上下游衔接紧密。三是实施主体明确。应有明确的建设运营主体,具备有效推动基地实施运转、定期报送运营情况和信息监测数据的能力。申报主体必须有合法合规的用地手续且运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四是地方政府重视。在产业发展、财政投入、设施建设、用地用电等方面措施有力,能够保障项目建设任务顺利按时完成。
三、项目建设(实施)内容
(一)建设冷藏保鲜设施。新建或改建节能型通风贮藏库、机械冷藏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库及配套设施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大幅提升我省果蔬预冷和肉类、水产品冷藏保鲜能力。
(二)完善配套设施设备。强化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级分拣、初加工设施及配套设备建设;加大温度传感器、温度记录仪、自动识别终端、监控设备等信息采集设备应用力度,提升数字化水平。强化产地集货组织、商品化处理能力。
(三)增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功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物流企业、电商平台、经销商等建立密切合作关系,鼓励开展净菜、半成品加工,为餐饮企业、机关团体等终端大客户提供直供直配服务。
(四)培育产地农产品流通主体。依托鲜活农产品应急保供冷藏保鲜项目,推动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壮大产地集散、产后处理以及跨区域稳定供应能力,促进“小生产”和“大市场”对接。
四、资金支持方向、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含使用方式)
(一)资金使用方向。在环京津、环大中城市周边,支持以经营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为主的供应京津数量大、中转枢纽作用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产品交易中心或农产品物流园)建设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承担京津和我省大中城市鲜活农产品日常供应和应急保供工作。
(二)支持环节。对新建、改建或在建的节能型通风贮藏库、机械冷藏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库及配套设施进行补贴。
(三)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定额补助、规定上限的方式,以实施主体为补助对象,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其农产品冷储保鲜冷链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的30%,补助上限根据实际项目最终批得建设设施数量确定。
五、申报审批程序
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材料申报并初审、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省级组织专家评选。
(一)主体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向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2021-2024年度支持过两次鲜活农产品应急保供冷藏保鲜项目的主体原则上不再支持)
(二)县级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项目申报,编制项目申报书,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三)市级审核。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所辖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审定,提出申报意见,连同县级申报意见和项目申报书报省农业农村厅。
(四)省级评审。省级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储备入库。
六、有关要求及联系方式
项目依托“河北省涉农投融资项目管理平台”“农业农村储备项目库”功能模块进行储备,2025年度储备项目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要求时间提交省级审核,完成项目储备。
联系人:师海昆    联系电话:0311—8460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