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元氏县中央第二批粮改饲项目公示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草畜配套、产销对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种养主体收储使用优质饲草的积极性,通过以养带种方式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推动饲草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草食家畜生产效率,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下达我县粮改饲项目资金96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农民主动发展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小黑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料种植积极性。
2024年元氏县发展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小黑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料面积0.8万亩、青贮2万吨以上。
(一)补助对象。符合要求的适度规模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或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优先向流转土地自种、订单收购、托管种植等形式收储的组织倾斜,优先扶持奶牛存栏3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化养殖场、企业或合作社。
(二)补助环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收储工作,以实际收储量为标准,对收储使用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小黑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的主体进行补助(进口除外)。在确保粮改饲面积和收储量任务全面完成的基础上,可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或合作社、专业收储企业(合作社)新建、改(扩)建青贮池(窖)、堆放场等设施进行直接补助。
(三)补助标准。省厅安排我县资金亩投资标准120元左右,我县按照收储主体实际收储量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测算:按每立方米储量800公斤折算,每吨优质饲草补贴标准由项目县管理部门按照补助资金总量与实际收储数量测算确定每吨应给予的补贴资金数额(苜蓿、燕麦等优质干草按干鲜1:3折合),每吨补贴不得高于47元;青贮池(窖)每立方米补贴不超过120元,地面堆贮场每平方米补贴不超过50元。
(四)补助方式。项目实行事前申报、事后补助制度,饲草收储完成后,根据实际收储量进行补贴,做到款物相符、账款一致。可以凭合同协议预拨部分资金,缓解收储主体资金压力,剩余资金自验合格后拨付。
现将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2024.7.3-2024.7.9。
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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