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46号建议的答复
市政府办公室:
耿丽艳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大中型住宅小区修建公共厕所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的逐步完善和提档升级,公厕缺失问题给广大居民带来了不便,引起了关注,我县计划从三个层面解决此问题。一是对新建普通商品房小区,要设置配建公厕的标准和规范,并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该小区不得投入使用,或者在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中设置公厕,供所有人使用。二是加大县城公厕密度,由于县城居民区相对分散,需建设更多的公厕来满足居民需求,计划在现有公厕基础上再新建五座,确保布局合理,兼顾到绝大部分的县城居住区域。三是推进机关单位、经营性场所公厕对所有公众开放工作,让县城所有单位、宾馆、酒店、饭店等场所的厕所对外开放,进一步解决居民如厕难问题。
目前,我县规划部门已将达到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环卫设施(含公厕)纳入规划审批范围,老旧小区因前期规划中未将公厕纳入配套建设范围,建成投用后受场地及卫生防护距离所限,老旧小区很难具备新建公厕条件。
向代表给予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元氏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