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气象局关于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和《石家庄市气象局关于同意灾害防御中心、人影中心、人事科、元氏县、平山县、灵寿县气象局资产报废的批复》(石气函〔2024〕70号)文件精神,拟对我单位报废的39件固定资产(资产原金额为154094.72元)进行处置,欢迎具备环保回收再生资质的公司参与回收报价。
1、报废资产处理单位:河北省元氏县气象局
2、报废资产设备清单见附件。
3、公示时间: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6日
4、回收公司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合法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范围;
5、有意参与的企业,请于2025年4月1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到河北省元氏县气象局(元氏县昌盛街247号)现场查看报废物资进行报价。
6、报价时需携带公章,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7、联系人:刘彦敏 电话:0311-84632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