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4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数据复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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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根据河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数据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申报审核
(一)线上申报时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业务网报系统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二)线下审核时间。按比例联网认证申办系统线下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特别说明:11月1日-11月30日不能办理新增残疾人业务,可以修改已录入信息和复核职工人数、平均工资。
二、及时开展就业年审复核工作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已经部署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了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并推送电子税务局系统,可以开展年审复核工作。
(一)年审复核方式。用人单位对税务部门推送的应缴残保金有异议、需要修改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和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的,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线上申请或线下到所属的残联窗口现场办理。
(二)复核申报材料。复核单位需上传或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1)用人单位申请修改数据的情况说明;(2)用人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三)计算上限标准。按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8411元。
联系电话:0311—84608683
联系人:杨萌
元氏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