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人民政府
 
元氏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10    来源:元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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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元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要按统一规定格式撰写。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整理汇总,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推进,职能全面履行,圆满完成国家监督抽检计划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工作全面执行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厉督办打击“两非”重大案件。开展学校卫生健康行动,对学校传染病防控进行监督。开展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依法规范供水行为等。对重点场所、重点产品进行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特别是在今年的抗击疫情工作表现出出色。
2020年度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项目59起,较上年度减少1起;行政事业性收费本年度增46.7;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减1
5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80
增46.7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新业务的开展经验不足,卫生监督所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对新的法律法规通过多渠道进行学习实践,通过学习培训提过了监督员的业务能力和办案能力。卫生监督所还需要加强机构和人员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