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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4)有关国省干线扬尘治理事项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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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聚焦国省干线,增加清扫洒水频次,排查积尘严重路段,联动沿线村镇清理周边,提升干线洁净度。
二、整改实施主体
元氏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是细化责任分工,将国省道路按照路段划分,安排具体负责人,采取机械化洒水、冲洗结合人工清扫,同时定人定车定责,做到人歇车不歇的工作状态。二是实施精细化道路保洁,科学合理规划保洁时间段,增加作业频次,对重点路段包括路沿石边角处,城乡结合部、平交道口处进行深度洗扫。三是加强巡查检查,对发现的路面病害及破损的路沿石进行及时修补,对道路两侧枯萎的绿植进行及时的补栽。四是强化移动源管控,路政执法人员加强巡检,严查超限超载、苫盖不严遗漏抛洒车辆等违法行为。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管养道路干净、整洁无扬尘。
四、验收情况
3月11日,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验收组对验收销号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该问题相应整改举措落实到位,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66037984(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86689498(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