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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及抽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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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做好2026年双随机抽查工作,元氏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及抽查计划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除查处举报投诉、办理转办交办事项等特殊情形外,所有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
二、抽查方式
抽查方式分为月抽查和专项抽查。
三、抽查时间
(一)月抽查
大队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分解为月抽查计划,并于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内,根据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和当前工作重点,合理确定消防监督月抽查工作量,通过系统生成下月抽查计划。月抽查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对象名称、地址、检查时限等内容。
(二)专项检查
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大队将根据实际需要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专项抽查可结合对单位的监督抽查一并实施,也可单独实施。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内容根据消防专项检查方案设定。
四、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一)抽查对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
(二)抽查比例
1.日常监督抽查: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一次,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比例不应低于总数的80%;一般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0%;其他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1.5%。对于同一检查对象,在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除特殊情形外(如举报投诉核查、系统生成的专项抽查、上级部门特别要求、其他部门移交等),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对该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2.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方案明确抽查比例。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和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可在每月的抽查任务中组织实施或按照上级要求生成专项任务进行检查。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上公布,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附件:元氏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元氏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1月7日
 
 

附件

元氏县消防救援2026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

类型

抽查

比例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范围

抽查时间

2026001

2026年度

元氏县消防救援大队日常消防监督随机抽查

001号

2026年度

元氏县消防救援大队日常消防监督随机抽查

不定向抽查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比例为100%;其他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比例≥80%;一般单位抽查比例≥20%;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5%。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

2026年1月至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