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据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元氏县元北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及部分一期的报建申请,正在审查设计方案,该项目位于元氏县北沙河北岸,姬窦线南侧,泉村西南。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31165平方米,拟建设4栋建筑及构筑物。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按照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公示公布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现就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
如您对该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元氏县元北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及部分一期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并提供身份及产权证明文件和联系电话。
有效意见反馈途径为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84608631
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