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区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分流第三批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分流原则
本次分流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分流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不含医院、学校)有正式人事关系的自收自支工作人员。
三、分流单位
槐阳镇各社区
四、分流条件
1、年龄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满足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党政纪务处分尚未出影响期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五、分流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元氏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县人社局将分流事宜通知到各有关部门。
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上午9点至8月8日下午5点。
报名地点:元氏县事业人员保障服务中心(地址:人社局303房间)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加盖公章的《自收自支分流人员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承诺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岗位所需学历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场报名,年龄计算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县人社局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对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分流条件的人员,不允许报岗,对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责任。
2、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人事关系、违规违纪、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情况,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
3、分流面试
分流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用人单位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面试。结束后上报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拟录用人选名单。
4、录用上岗
拟录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元氏县事业人员保障服务中心安排到用人单位上岗,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由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提出正式聘用意见,并签订合同。合同期内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胜任工作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解除合同退返到原单位。所有用人单位岗位之间人员不流动。
六、人事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分流人员由元氏县事业人员保障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负责分流后的录用手续办理、工资发放及调整、待遇保障、日常及年度考核等后续管理工作。分流人员编制人事关系仍保留原单位,自收自支事业人员身份不变,工资福利待遇由县财政保障,当年不足档案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80%的调整到80%,次年提高到档案工资水平,第三年增加奖励性绩效,达到全额工资水平,第四年逐步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待遇。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分流工作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有关本次分流事宜,均在元氏县人民政府网站,元氏人社公众号公告,请分流人员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未尽事宜由元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8108391
元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日
附件:1.自收自支分流人员岗位报名表
2.承诺书
附件1:
自收自支分流人员岗位报名表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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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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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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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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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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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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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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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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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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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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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情况 |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 |
在职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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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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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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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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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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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
本人承诺填报信息属实,分流后服从用人单位安排并完成相关工作。签字: | |||||
分流单位意见 |
领导签字: 公章 |
用人单位意见 |
领导签字: 公章 | |||
附件2:
承 诺 书
单位领导签字: 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