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元氏县人民政府!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 综合新闻 > > 公示公告
元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农村供水基础价格定价听证会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5-07-29
【字体: 】    打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策规定,报请县政府同意,现将听证会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员名单、听证方案要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8月14日  上午10:00
地点:元氏县水利局三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居民代表:杨爱民 李文付 李焕林  董永志  王志英  李玉桥 尹乐康 丁加强  杨菊生  白献珍
(二)经营方:陈永周
(三)相关部门(社会组织):
刘丁丁(县委办) 王伟然(政府办副主任) 曹改玮(县人大)  耿晓凯(县政协)   贾树其(县纪委)   谷凯鹏(县财政局)  侯星辉(住建局)   刘泽慧(水利局) 周会林(市场监管局)  曹佳宁(司法局)  闫嘉毅(县维权服务中心)
(四)相关专家:王 辉
(五)三、听证人员名单
刘小平   郑华敏   李幼辉   周冰冰
四、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政策规定,现将听证方案公布如下:
农村供水基础水价定价方案:拟将农村供水基础水价定价为3元/m³,分三年调整到位:分别为2025年定价为2.35元/m³、2026年调整为2.65元/m³、2027年调整为3.00元/m³。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水价格,参照《元氏县城区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方案》第七条:按规定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社区居委会办公和公益性服务,博物馆、纪念馆等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单位,养老机构,警务室用水)暂不实行阶梯水价,在第一阶梯水价基础上加价10%。
以上为终端基础水价不包含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
特殊群体生活用水实行价格优惠政策:对低保户、特困户家庭生活用水在第一阶梯水量内的,实行价格优惠政策,基础水价优惠0.50元/m³,超出第一阶梯水量部分,价格不再优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为更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8日,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元氏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特此公告。        
附件:         
元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8日
联系人:李幼辉    电话:8463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