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第十四条规定,现将审批备案的标准地名予以公告。该名称为标准地名,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及使用相关地名的,均应按规定使用标准地名,不得擅自更改或简化。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对违反地名管理法规、擅自命名更名和公开使用未经批准的非标准名称的,一律视为非法地名,不予承认,并依法取缔。
特此公告。
元氏县民政局
2025年4月2日
审批备案的标准地名一览表
附件
序号 |
标准名称 |
汉语拼音拼写 |
所属 政区 |
地名 类别 |
位置 |
申请单位 |
批准部门 |
批准时间 |
1 |
颐高数字生活广场 |
Yígāoshùzìshēnghuó Guǎngchǎng |
元氏县槐阳镇 |
建筑物 |
该项目东至槐阳大街,南至信誉楼,西至育元街,北至盛元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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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5年 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