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元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氏县科技创新奖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元政函[2024]6号)文件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开始受理2023年度各项科技创新成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元氏县科技创新奖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所列内容,于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将企业营业执照以及科技创新成果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单位盖章、法人签字)报元氏县科工局三楼301科技综合股(常山路128号),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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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潇莎 张素娟
联系电话:84636130
元氏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