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精神,紧跟中国式现代化石家庄场景部署,紧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紧贴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聚焦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元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解决重大法治建设问题,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和县检察院五个党组2022年工作汇报;听取县委政法委书记法治建设专题汇报;对加强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和示范试点工作做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县政府县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奖惩。二是严格执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政府及部门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将河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学法范围,2023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2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会前学法14次,集中学习了《行政复议法》《信访工作条例》《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意见》《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力强化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三是县委、县政府依法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报市委依法治办。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党组向县委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元氏县年度法治建设报告在元氏县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委、县政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坚决依法依规向上级请示汇报。组织党委、政府部门负责人开展年度述法,全面落实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制,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四是尊重司法权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政府根据《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元氏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出明确要求,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时到庭参加诉讼,了解行政争议原委,力争化解纠纷。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印发《元氏县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相关部门结合自然禀赋、机构设置、事项委托下放等情况,按照“应领尽领”原则,及时完成事项认领和实施清单维护、发布工作。修订印发了《元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各部门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不得违规设置前置确认、初审转报、现场核查等环节,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数量限制等门槛,确保同一行政许可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编制印发了《元氏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元氏县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元氏县执行的省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元氏县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明确行政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收费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编制印发了《元氏县政务服务大厅“应进必进”涉企及民生领域事项清单》,涉及涉企及民生领域事项545项。编制印发了《元氏县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元氏县政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对县政府部门的职责边界和职责任务进行了修改明确。
(二)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编制公开“一件事一次办”“民生一件事”和“证照联办”操作指南,设置企业开办专区综合受理窗口,开办企业全流程耗时不超过4小时。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公章刻制等服务,企业开办实现零成本。2023年,全县净增市场主体4565家。44项审批业务进驻经开区,基本实现“区内事区内办”,重点帮办“诚信百亿项目”实现用地规划、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四证齐发”。
(三)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市一体化政务平台,优化政务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功能,完善政务数据供需对接工作机制,按照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化要求,通过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与全流程网办。加强证照电子化,推进证照数据向省电子证照库归集,推进电子证照广泛应用。推进行政审批、税务、社保、公积金、公共资源、市场监管等涉企高频业务接入省统一的电子印章应用,实现企业群众网上办事广泛用章。2023年,我县通过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3万余件,审批服务更加方便、快捷、高效、惠民。
(四)强化制度保障。努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县政府全部重大行政决策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将合法性审查作为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前置必经程序。实现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议题合法性审核全覆盖。2023年,召开讨论会20余次,审查涉企重大行政决策30件,出具《法律意见书》40余份。印发《元氏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元氏县执行联动协调机制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工作方案(试行)》等制度文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充足的制度保障。
(五)积极推动“清存量、遏增量”,打好“三场硬仗”。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好“三场硬仗”,推动“清存量、遏增量”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开发建设秩序,积极开展房地产领域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元氏县《关于开展房地产领域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推进防范处置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攻坚战实施方案》《2023年防范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县委政法委牵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参与,统筹协调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房地产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做好政法部门和司法程序中的衔接配合,完善证据材料,做到每个案件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了。2023年,司法机关依法审结涉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案件2件,追赃挽损333万元。积极推动“保交楼”工作落实落细,用足用好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支持保交楼政策工具,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加大施工投入,大力推动项目复工、竣工,做到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全程监管,有效稳定购房群众心理预期和信心,推动我县房地产领域健康有序运行。
二是做好涉众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工作。印发《坚决打好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攻坚战有关工作的通知》《元氏县金融领域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攻坚战有关宣传工作的通知》。开展金融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县内企业名称及营业范围含有投资、资产、理财、金融等字样的企业进行摸排,查处违规违法企业3家。深入房地产、养老服务、专业合作社及其它涉金融等重点领域,对县域内38918余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各企业均签订了远离非法集资承诺书。2023年,追赃挽损2342.7万元。8月24日晚,我县在槐河夜宴商业街区主办了一场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活动。燕赵晚报、石家庄生活频道《法治时间》对我县的做法进行了报道。河北日报、燕赵晚报、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及公众号、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法治时间》等媒体平台对我县在网红打卡地——“南佐大集”的法治宣传进行了报道。
三是加强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召开全县营商环境大会暨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会议,不断提高思想认知水平,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县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组成工作组历时3个月,先后深入15个乡镇,以及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00余家,对基层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进行明察暗访,深度挖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先后摸排有价值问题线索共121条。通过走访、电询企业、个体商户、办事群众200余人次,全面摸排损害营商环境方面存在问题。组织服务对象肯谈、座谈30余次,召开重点整治专题会3次,研究制定总体实施方案1个,专项整治方案3个。通过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十五大重点执法领域的线索摸排,共核实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案件105件,其中6件移交纪委,其余全部办结。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县法院严格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民营企业经营者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各类犯罪行为,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案件13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筑牢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
县委、县政府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对于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后续工作开展。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制发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法治作用,做出重大决策,印发规范性文件需有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政府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才能印发实施。二是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8月份,对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单位依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原则,严格遵循《通知》要求,依照本次清理的范围、原则和标准,对已印发生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审查,我县有1件行政规范性需要修改,现已修订完成。县委办印发《2023年县委党内法规工作安排》,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第3次集中清理。成立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纠风办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专项整治“以白头文件、便签便函、工作提示等代替正式文件,向基层过多过急要材料等问题。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对县委办公室印发的《元氏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氏县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元氏县贯彻落实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等6件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上报备案,对下级党委(组)、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
四、规范行政决策,提升政府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县委、县政府严格落实《元氏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切实提升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
(一)健全完善决策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规定》,县委县政府带头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程序,做到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在规划编制、生态保护、价格调整、重大行政处罚等工作中,实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2023年,共举行出租车运价调整、封龙山门票价格调整等听证会2次;依法依规编制完成《元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和157个村村庄规划。
(二)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印发《元氏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制度》,将合法性审查作为提交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必经程序,实现了党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议题合法性审核全覆盖。严格执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100%。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实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公众参与、监督管理等机制,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2023年,召开重大事项讨论会30余次,审查重大行政决策40余件,规范性文件1份,其他文件60余件,出具《法律意见书》70余份。
(三)广泛征询意见建议,有效化解社会风险隐患。印发《元氏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元氏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对涉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土地征用等公共利益或者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充分听取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对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论证,及时研究决定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于社会影响面较大,存在一定社会风险隐患的决策事项,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开展了风险稳定评估,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2023年,组织开展风险隐患评估6次,有效化解了社会风险隐患。
(四)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咨询论证作用。印发《法律顾问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实施办法(试行)》,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全县各党政机关、乡镇均聘请了法律顾问,34个党政机关配备了公职律师,这些人员作为单位法治建设的骨干力量,积极参与县域高质量发展,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文件制发等方面提出法律意见,发挥咨询论证作用,提升领导班子的法治决策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有力的法治保障。2023年,政府法律顾问共审查项目协议、各类文件70余份。
(五)加强政务公开。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助企纾困、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信息公开。2023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务信息3600余条,运用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成为新常态。
五、推进严格规范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梳理、规范、精简执法事项,分类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建立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职能调整等,及时对需要取消、增加、变更的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执法单位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文书规范化建设,严格案卷制作和归档管理,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确保行政处罚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文书规范,将行政执法结果在元氏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三是加强罚没财务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对全县2023年度具备罚没主体资格的37个部门(机构)进行年检,并在元氏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告。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要求合同工、临时工、暂扣或吊销执法证件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执法活动,对无证执法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四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督察。县委依法治办印发《关于印发<元氏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从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发挥作用方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开展法治督察,对查找出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期限,并一一落实,推动依法行政向更高水平发展。
(二)开展执法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印发《元氏县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县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乡(镇)人民政府主管副职及执法队长,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主管副职、执法队长及法制科长共计100余人参加。专项行动对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元氏县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中的157项保留证明事项和《元氏县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中的12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到基层单位、具体办事部门和办事窗口进行实地暗访督察,要求有关单位完善工作配套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全县15乡镇的行政执法案卷集中指导评查,对各乡镇的2023年1号、2号普通程序案卷进行评查,重点针对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依据是否适当,告知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是否正确,及时指出案卷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执法部门整改落实。四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现场监督活动,通过全程跟踪监督和综合检查等两种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是否出示执法证亮证执法,是否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是否贯彻落实柔性执法理念等执法规范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开设“元氏县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专家老师为全县近80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授课,课程的主要内容为行政执法程序与规范,切实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县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年检培训和考试。
六、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3年,我县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发挥好“枫桥经验”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取得了新的成效。2023年调解矛盾纠纷276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
(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典型。一是为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县司法局在开展人民调解提质增效创品牌专项活动中,聚焦群众烦心事、忧心事,以“3+”工作法的新模式,建立便民高效、运转协调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此经验做法在省、市、县众多媒体尤其在河北法制网、石家庄日报纸质媒体进行刊登,同时被学习强国进行选用。11月29日在石家庄市调解工作会议中,我县做交流发言,工作经验被河北省司法厅采用,集印成册在《河北法治》期刊进行刊登报道。二是河北生活频道《调和》栏目组到我县东张乡、北褚镇录制“枫桥经验成果展—走进元氏”节目,该节目12月1日在河北生活频道《调和》栏目播出。三是为树立典型,激发全县人民调解员工作热情,11月10日,县司法局为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省金牌人民调解员”的人民调解员和4名荣获“全市模范人民调解员”的人民调解员举行授牌仪式,宣传报道在河北省法制报、石家庄市人民调解、元氏县融媒体进行刊登报道。四是我县槐阳镇派出所下沉社区警务,全面摸排、化解矛盾纠纷,持续优化警务运行机制,积极联动实现警民共治。近年来,槐阳镇派出所为群众解难事200余起,收到感谢信23封,获赠锦旗57面。并在省委政法委“枫桥式工作法”评选活动中被评选为“枫桥式派出所”。
(二)创新五步工作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元氏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一切问题都是有解的”为工作理念,以“五步”工作法调处信访矛盾纠纷,全流程管控化解信访隐患,有效改善信访形式。第一步,依托村级基层党组织,做好人民调解。第二步,依托基层调委会,做好行政调解。第三步,依托乡级综治中心,做好法律疏导。第四步,依托乡镇党委,做好综合协调。第五步,依托县级领导包联,确保息诉罢访。
“五步”工作法得到了省市政法委的充分肯定,省委政法委在《政法简报》予以刊发,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做出重要批示,对元氏县的“五步”工作法给与了充分肯定,“五步”工作法被评选为2023年度石家庄市“十大人民最满意的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元氏县信访矛盾化解“五步工作法”作为典型经验向省委依法治省办和中央依法治国办予以推荐。
(三)坚持源头治理,多元化调解纠纷。一是推动法律服务下沉到基层一线。社区警务下沉,全面摸排矛盾纠纷。推进8名社区民警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29名辅警任村治保会副主任,常态化深入社区与网格员、村干部共同开展工作,把警力延伸到最基层最小作战单元。县法院将司法服务下沉到基层一线,在法庭辖区的乡镇设立法官工作站,在辖内53个行政村均设立法官工作室,选聘57名特邀调解员协助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二是县司法局安排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深入到村组、社区,深入到各家各户开展全覆盖、无盲区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排查率达到100%。三是积极开展上门听证。针对信访人提出的焦点问题充分释法说理,听证员、律师、支部书记等“第三方”积极参与辨析事理,有效打开了信访人的心结,彰显法律的公开、公平、公正。
七、完善监督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健全完善政府内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作用,提高监督的效率和效果,切实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一是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元氏县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元氏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责任分工与佐证材料清单》,明确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大力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二是不断健全完善政府系统内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推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等制度机制,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主动监督与受理举报投诉监督相结合,定期督导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保证监督频率和覆盖范围,增强监督实效。三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179件,满意率达100%;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31件,市长信箱247件,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四是不断强化审计监督,加大对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做到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覆盖到哪里。2023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7个,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监督36个,提出审计建议54条,有效发挥了“经济卫士”作用。五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效果,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出台《元氏县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办法》,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年活动。2023年,通过调解化解行政争议80件,累计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8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6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六是认真履行行政诉讼职责。大力支持法院、检察机关履行司法职能,以及法院行政诉讼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等工作,严格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准备,按时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执行生效判决和裁定。2023年,涉及行政应诉案件18件,胜诉17件,胜诉率94.4%。
八、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巩固基层法治基础
一是我县苏阳乡南白娄村、南因镇仝梅吕村、宋曹镇大孔村、槐阳镇王全口村、姬村镇王家庄村等5个村被评为第七批“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认真总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经验,向省市推荐创建典型案例,促进提升创建质量。不断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做好动态管理。目前,全县共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其中1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二是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印发工作方案,遴选法律明白人,在全县选树法律明白人858名,全部实行网上实名入驻线上学习、线上考法,全县“一村一法律顾问”覆盖率已达100%。积极探索“法律明白人”培训方式,提高能力水平,参与基层治理。持续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建设模范守法家庭。积极争创“守法普法示范县”荣誉称号。三是发挥发挥村规民约规范作用,县民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元氏县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实施方案》,全县15个乡(镇)积极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现全县208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了村(社区)民公约的制定(修订),完成率100%。208个行政村开展“村规民约进广场”宣传活动,在村民广场、健身游园或村民活动密集的场所进行了展示,并利用宣传栏、明白纸和村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宣传,让群众切实明白修订村规民约目的意义和作用。充分发挥评优选优示范作用,评选出北褚镇北褚村、东张乡北岩村、槐阳镇东韩台村、槐阳镇铁屯村、南因镇仝梅吕村等5篇优秀村规民约,并纳入《石家庄市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一步提高村规民约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九、认真落实“八五”普法,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
印发《2023年度元氏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
(一)推动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学法用法。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县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印发《元氏县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例行学法制度。2023年,乡镇、县直部门共专题学法近40场(次),举行领导干部法律考试2次,举办法治培训班6期,参加学法考试的领导干部1200余人次。配备法治副校长82人,公检法司等部门到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0余场(次)。各学校广泛开展法治主题班会、编写法治手抄报、“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法治征文、宪法晨读、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
(二)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以案释法等制度。深入推进法治动漫等法治文化产品供给,重点打造“掌上普法”品牌。组建元氏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推动全县“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法治九建”系列活动,先后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7场,发放宣传册8万余套,开展各类集中普法活动50余场,受教育人群近40余万人次;大力推广“元氏普法”今日头条号,结合县直各部门微信公众号播发普法信息2000余条,阅读量突破60万,不断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6个县直部门荣获“石家庄市法治宣传教育优秀集体”,5人荣获“石家庄市法治宣传教育优秀个人”。成立元氏县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5场,组织法律顾问、律师、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宣传,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宣传阵地全面推进,文化阵地面目一新。法治文化阵地和普法橱窗建设不断升级。依托现有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普法橱窗,配套发放普法挂图和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疫情防控等主题海报2000余张。利用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假日,制作“法治花灯”,组织“法治花车”巡展巡演,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传统节日文化相融合,互相促进、推陈出新。深入社区、村居开展法治文艺演出3场,按照“主题鲜明、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建成县级法治文化公园1个,设置普法专用宣传栏和法治文化元素,受到省市肯定,并被省级媒体宣传报道。不断加大法治惠民力度,增强公民法治获得感,提高公民法治素养。
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智慧法律服务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软硬件设施建设,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置电脑、打印机、视频设施、桌椅等办公设备,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群众接受公证咨询、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均可以通过网络实现,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均等高效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将南因镇、东张乡、北褚镇、姬村镇打造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建设点,将仝梅吕村、北岩村、褚固村、东张村、胡泉村、西同下村等6个村打造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示范建设点。为15个乡镇配备查询一体机等办公设备。三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与乡镇协调,将乡镇政法委员、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等人员纳入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主体,招募退休人员、志愿者、村(社区)有威望且正直的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调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增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
(二)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服务手续,优化服务流程,严格时限要求。为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长服务时间,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真正做到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趟”“只进一扇门”。2023年,上门办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案件69件,落实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认领法律援助案件300件,完成法律援助430余件。二是多形式开展法律服务。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公证服务中心”,开通涉企“绿色通道”,设置专门公证办证窗口。选派公证员参加元氏县公共租赁住房抽签配租活动,对活动整个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全面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监督管理,加强司法鉴定人员培训,提升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等站点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及时接收、办理和反馈群众提交的预约、申请,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三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等法律服务场所,均安装了满意度评价器,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后,引导群众对法律服务人员进行评价,对服务质量差、态度“冷、横、硬”的法律服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律师、公证员、民调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参加思想政治、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要求法律服务人员提升为民服务意识,热情、文明服务,认真遵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熟练掌握法律政策要求,客观、准确答复咨询,依法快捷办理法律服务业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深入开展“企业法治体检”系列活动。一是与企业负责人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制约企业发展的法律问题,为企业面临的困境进行会诊把脉和支招。向各民营企业发放了法律需求登记表,由各企业填报本企业基本情况及法律需求情况、矛盾纠纷数量、是否有诉讼案件、存在哪些法律难题,帮助解决法律问题。二是成立由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等22人组成的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担任元氏县5个工业园区及邻近片区各企业的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企业发放涉企宣传资料,为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解答了规避法律风险、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法律疑问。三是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对企业进行法治体检。由律师、法律工作者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讲座、审查合同、座谈、解答咨询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全年开展法治讲座5场、企业家座谈会3次,法治体检48次,解答法律咨询120余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普法宣传品500余个,法治体检系列活动帮助企业有效的预防和化解了法律风险,提升了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的水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十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团结协作、履职担当、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我县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列为“预防儿童伤害试点项目”三个试点地区之一;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在全国交警系统组织中获评“党建带队建示范单位”;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对我县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五步”工作法给予了批示肯定;我县1名人民调解员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但是还存在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完善,行政执法不够规范,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
十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部署要求,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加强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二)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政务
公开与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卫生监督、安全生产等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监管方式转型升级。
(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力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成功率。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力争做到案结事了。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推动信访问题在基层有效解决。
(五)提高法治思维能力。以学习宣传《宪法》为重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档案,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六)强化工作责任落实。自觉接受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强化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牵引推动作用,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