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27    来源:元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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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元氏县2022农村国土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及依据

造林绿化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手段,是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和生态涵养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省政府也制定了《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科学化、规模化、系统化高质量开展。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营造林任务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25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2年农村国土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22〕1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元氏县2022年农村国土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弘扬塞罕坝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创建森林城市、森林乡村为抓手,以国家、省级、市级林业项目为支撑,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政策机制,全面落实林长制,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坚持适地适树,科学绿化美化,构建层次结构合理、综合效益突出的林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推动全县林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城市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主要目标

安排营造林绿化任务4.4万亩(人工造林0.4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森林抚育3万亩)。争创省级森林城市、省级森林乡村。

四、主要内容

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美化。主要实施五大工程。一是太行山绿化美化工程,安排人工造林0.2万亩;二是平原绿化工美化工程,安排造林任务0.2万亩;三是森林抚育工程,安排任务3万亩;四是封山育林工程,安排任务1万亩。

五、涉及范围

槐阳镇、马村镇、南因镇、宋曹镇、殷村镇、北褚镇、南佐镇、姬村镇、东张乡、赵同乡、苏村乡、前仙乡、黑水河乡、苏阳乡、北正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林长作用,使全县林长职责体系进一步功能化,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建立全县国土绿化、资源保护长效责任体系。

(二)科学规划设计。县自规局组织各乡(镇)根据县下达的营造林绿化任务,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和详细作业设计。要根据不同区域立地条件和树种特性,科学设计造林模式和造林树种。

(三)广泛宣传发动。在县内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推介各地绿化成功经验做法,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事迹。积极向人民日报、河北日报和中国绿色时报推广我县造林绿化经验做法。利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宣传我县造林绿化先进经验,在全县上下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造林绿化,迅速掀起全县造林绿化高潮。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工作范围,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县绿化委员会抽调人员分包乡(镇),督导工作开展,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调度。继续将造林绿化工作列为各乡(镇)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开展评价考核,用好考核结果。

七、惠民利民举措

造林绿化坚持生态与经济并重,不仅可以增加森林绿量,改善生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栽植的花椒、连翘、酸枣等生态经济林品种,可以实现“万元田”,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我县林业产业基地发展,促进产业基地+加工企业+终端产品的高度融合,打造我县新的经济增长点。造林实施过程中,可以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当地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政策法规
元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氏县2022年农村国土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